河北药用辅料羟丙甲纤维素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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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本品适量(按干燥品计算),加90℃的水制成2.0%(g/g)的溶液,充分搅拌约10分钟,直至颗粒得到完全均匀的分散和润湿且瓶内壁无未溶解的样品颗粒,置冰浴中冷却,冷却过程中继续搅匀,除去气泡,必要时用冷水调节重量,除去所有的泡沫作为供试品溶液。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烧使炭化,再在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5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通则0822法),应符合规定(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