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允许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若考虑“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后可以出售,价值量将得到大幅提升,有望达到千亿市场规模。随着国内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相关法律逐渐健全,法律执行力度逐渐加大,行业将逐渐超规范化发展,再制造企业的旧件来源也将大量增加,促进行业蓬勃发展。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回收企业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据有关报道,我国每年约有60%的报废汽车流入黑市。从去年9月开始,商务部等六部门组织各地开展为期半年的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1月20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截至去年12月底,整治行动已取缔非法回收拆解报废车、拼装车"黑窝点"203个。
报废汽车不合规操作危害重重 过去3年国内汽车消费的爆发式增长,出乎很多人意料;2009年我国已成为大的新车市场,并已正式步入汽车社会,但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任何一部关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完整规范,这也使得国内汽车在日益增多的报废汽车面前面临挑战。
随着大量汽车步入报废期,由此引发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难题、重金属污染高发问题和交通安全事故等频频发生,加强汽车回收利用管理变得十分迫切。
“我们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不少,但是在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促进回收利用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甚至我们的政策法规建设,我们的标准制度,以及我们的技术等等,这些方面都还刚刚起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强调,我国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和汽车报废回收利用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
过时政策难以满足现状 事实上,对于汽车报废带来的危害,我国并非没有关注,只是相关政策早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2001年颁布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办法,标志着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2006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这是我国汽车回收利用领域的指导性文件,这份文件要求全面,但是相对较为宏观,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采取粗放式经营,从而导致该行业技术手段落后,作业流程不规范,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水平低。
排放水平低于国 Ⅰ 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 Ⅲ 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为主的废旧汽车对空气的污染很大。据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7)》数据显示:2016 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初步核算为 4.472×10^7 t,汽车是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 CO 和 HC 超过 80%,排放的 NOx 和 PM 超过 90%。按排放标准分类,国 II 及以下的行将报废的老旧汽车保有量占 12.8%,但 CO、HC、NOx、PM 的排放占比分别达到 60.7%、60.6%、43.6%、67.1% 。
正如一个人有生老病死一样,汽车也有一个“生老病死”的过程。汽车在使用一定年限和行驶一定里程后,由于零部件和各总成的磨损、自然老化和汽车技术使用水平等原因会造成整车性能下降,使用成本增加,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加大。更为重要的是,汽车在使用到一定期限后,其安全性能会随着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的增加而逐步明显地下降,从而存在各种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经过多年的积累沉淀,报废汽车拆解中心孕育出了和衷共济,勇于开拓,爱护环境,对社会负有高度责任感的企业文化。公司全体员工在该文化的熏陶感染下,养成了同心协力,热情主动、竭诚尽心服务公司、服务社会的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情操,不仅使公司各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可持续的发展,也为环境保护,资源再生作出了的贡献。
我公司从事报废车回收,报废汽车回收,二手报废车回收的公司。主要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目前经营报废机动车、农业机械、机械设备及装备回收、拆解及其综合利用;废旧船舶回收、拆解及其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金属材料、建材、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报废机动车回用件、再制造件销售;科技产品开发、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