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食品相关生产许可证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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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本行政审批机关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2.《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六十八条。
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通则及相关实施细则。
二、法定条件
申请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的企业应对具备以下条件:
1.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者加工的产品或包含相应的行业表述;
2.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具体要求见实施细则);
3.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具体要求见实施细则);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具体要求见实施细则);
5.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三、其他
1.企业应具有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为型式试验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当中一类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产品检验报告的项目应覆盖现行有效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
2.从经评价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采购合同。不应使用回收料进行生产。
3.未达到法定条件前,不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与所申请产品相符的《全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见附件1)。载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作为申请书的附件(待具备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条件后免予提供)。
2.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盖有企业公章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营业执照载明信息一致。
3.申请发证产品的检验报告。企业需提交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为型式试验报告、委托产品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报告当中一类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产品检验报告的项目应覆盖现行有效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
行政审批机关
(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并对所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持续满足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其使用应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验收制度,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印刷油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做好产品标签标识工作。
六、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等进行生产加工活动;不使用非食品级原料、回收原料加工产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
九、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审核:
生产和检验设施设备
2.1 基础设施 6)企业是否具有《细则》规定、具备满足其生产、检验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施,并运行正常。
2.2 生产设备 7)企业是否具有《细则》表A.2规定、与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运行正常。
2.3 检验设备 8)企业是否具有《细则》表A.3规定、与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并运行正常。
9)企业与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是否经过计量。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审核:
过程控制
3.1 原辅料要求 10)企业是否对原辅料供应商进行评价,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原辅料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11)是否从经评价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保存采购记录。
3.2 生产要求 12)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回收料进行生产。
3.3. 出厂检验 13)成品出厂前是否按相关标准进行出厂检验。
1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完整和规范。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现场例行检查报告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编:
产品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生产许可证编号: 发证日期:
获证产品单元(产品证书明细内容):
检查结论 检查组根据《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部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共计检查出:符合 条、不符合 条,建议整改 条。
其他情况说明:
经综合评价,本检查组对该企业的现场检查结论是: 。(注: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执法人员 姓名(签字) 单位 职务 证件编号
检查组成员 姓名(签字) 单位 职务(组长、组员) 检查分工(条款) 审查员证书编号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组织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填写的内容为:企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且不能体现在现场例行检查记录中的情况,如企业存在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核查的情况等。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办目录: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非复合膜袋 1 聚乙烯自粘保鲜膜
2 商品零售包装袋(仅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袋)
3 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4 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
5 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
6 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
7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8 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9 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
10 聚丙烯吹塑薄膜
11 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12 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
13 夹链自封袋
14 包装用镀铝薄膜
15 普通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16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
复合膜袋 17 耐蒸煮复合膜、袋
18 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19 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20 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
21 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22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23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24 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
25 其它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