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FTA填写与申请流程_中澳产地证填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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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FTA填写与申请流程_中澳产地证填写明细
中澳原产地证申请流程,如何申请中澳FTA产地证,填写中澳FTA产地证表格,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英文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KOREA FTA,简称中澳FTA原产地证书或中澳产地证。是中国与澳大利亚双方根据《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就中国和澳大利亚两国之间相互给予关税减免待遇的证明文件。并于2015年12月20号正式签发并实施次降税,于2016年1月1日将实施第二次降税。而自2015年12月20日起,依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海关检验检疫机构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中澳FTA产地证申请流程:
1.申请流程是企业要在贸促会申请备案,然后购买产地证信息录入平台系统,企业要想在贸促会申请备案,企业有出口权才能申请备案,备案审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然后提交到贸促会审核,核实通过后申领员去贸促会将证核通过后即可购买平台系统,然后需要配有一名的申领员去贸促会签领证书,申领员是要经过的考试合格后才能签领证书。当具备这些资质后企业可以自己申请申请中澳FTA原产地证书,直接书签出即可。
2.可以联系我们公司代理申请申请,只要出示箱单与商业发票即可申请,可当天出证。(不需要企业拥有进出口权和在商检局、贸促备案)
第1栏: 注明中国或澳大利亚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第2栏: 注明生产商(如已知)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如证书中包含不止一个生产商的货物,应列出其他生产商的详细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如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其信息保密,可注明“应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要求可提供”。如生产商即为出口商,请在栏中填写“同上”字样。如生产商未知,可在栏中注明“未知”。
第3栏: 注明中国或澳大利亚进口商(如已知)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第4栏: 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如已知),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编号以及装货和卸货口岸。
第5栏: 本栏可填写客户订单编号或者信用证编号,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事项。如发票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应在本栏注明开具发票的经营者名称、地址及国家等信息。
第6栏: 注明商品项号,项号应不超过20项。
第7栏: 如有唛头及编号,则注明包装上的唛头及编号。
第8栏: 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货品名称应与发票上的描述及货物的协调制度描述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当商品描述结束时,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
第9栏: 对应第8 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税则归类编码(6位)。
第10栏: 对应第8栏中的每种货物,根据下表的指示填写其适用的原产地标准。有关原产地标准在《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及其附件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予以规定。
“WO”该货物根据第三章三条(完全获得货物)在缔约一方“完全获得”。
“WP”该货物完全在缔约一方或双方内由符合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
“PSR”该货物在缔约一方或双方内使用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及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其他有关要求的非原产材料生产。
第11栏: 对应第8栏中的每种货物,以千克为单位或者以其他计量单位分别注明其毛重或净重。可依照惯例采用其他计量单位(例如体积、件数等)来地反映数量。
第12栏: 本栏应填写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第13栏: 本栏由出口商或生产商填写,填写内容为地点、日期以及出口商或生产商授权人员的签名。
第14栏: 本栏填写授权机构授权人员的签名、印章和日期。授权机构的电话、传真和地址应当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