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专项审计报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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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表审计 需审查内容有∶ (1)检查损益表内各项目填列是否完整,有无漏填、错填;核对各项目数字之间的钩稽关系。 (2)检查损益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 (3)核对损益表各项目数字与相关的总账、明细账数字是否相符。 (4)结合对成本费用、销售收入、利润分配等有关明细账的检查,核实成本费用、各项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等项教字是否准确 (5)结合对纳税调整的检查,核实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
专项审计是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特定事项进行的审核、稽查。如: 对企业的审计,只审查企业经济活动,如是否偷税、漏税。现金业务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某项经营是否合法、有效等等。专项审计如能与资金平衡表审计或详细审计配合,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年度审计是对企业全面的审计,具体项目也包括在内,专项审计调查,指审计机关主要采用审计的方法,对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或者本级人民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的调查活动。
专项审计调查的目的是为上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因此作出审计调查结论和提出审计调查建议要在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决策之前,否则就会错过时机,使审计调查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有固定的四种格式,专项审计没有固定格式。专项审计有各种各样的委托者和使用者,都是针对某一事项或某一目的所进行的审计。因此专项审计报告也是各式各样,无法用一种或者几种固定模式。一般的专项审计的报告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式报告,一种是详式报告。
实施专项审计调查与实施项目审计的方法和要求是基本相同的。实施专项审计调查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审计的方法取得被调查单位的有关材料,与项目审计一样,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客观、相关、充分和合法,足以证明被调查事项。取得的有关重要事项的证明材料,应当由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予以核实和确认。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调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审计调查人员向被调查单位之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时,应当履行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副本的手续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