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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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规定进行归集。
科学技术部根据工作需要对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已入库企业进行抽查,对经抽查或审核企业确认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第十四条规定处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政策执行期间形成的无形资产应当如何加计扣除?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政策执行期间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可自其形成无形资产年度起,在政策执行年限及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内,按政策规定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按175%进行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每年都要申请认定?
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码,可继续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