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日报报纸广告/报社登报电话
-
≥1次¥9.00
佳木斯日报报纸广告/报社登报电话400-662-7726、 132417-00291 登报电话、报社电话、报纸广告、广告电话、声明公告、广告部电话
(一) 刊登广告遵守相关规定。
(二) 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有不当之处本公司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广告。
(三) 客户在投放广告前应对广告内容中涉及第三方的姓名权、及知识产权进行核实,如因上述因素导致广告侵犯第三方权利的,由客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 客户刊登广告需提前付款。广告刊出后,如与原稿不符属于本公司责任的,本公司酌情予以更正或重新刊登;属于客户责任的,更正费由客户承担,原刊出广告正常收费。
(五) 广告客户改、撤版违约金规定: 1. 在刊登前2个工作日内改、撤版位广告,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10%。 2. 在刊登前2个工作日内改、撤专刊版版位广告,11点前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10%;改撤专刊版普通广告11点至14点间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50%;14点后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 3. 在刊登前1个工作日内改、撤任何版面广告,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50%。 4. 周五改、撤下周一刊出的广告,违约金按1个工作日计;周五改、撤下周二刊出的广告,违约金按2个工作日计。
(六) 广告客户加急刊登广告规定: 1. 1个工作日内加急刊登的广告,需收加急费为广告刊例价格的10%。 2. 专刊版组截止订版时间为见报日前2个工作日的11点。超过11点需收加急费为广告刊例价的10%。
(八) 除以上刊例外的其它异型广告规格和价格请向广告部咨询。
(九) 本报发版及拷盘时限规定: 1. 正报发版及拷盘时限:刊前2个工作日17:00; 2. 专刊发版及拷盘时限:刊前2个工作日13:00 3. 发版及拷盘时限:刊前8个工作日17:00 (十) 本报广告的印刷质量仅针对北京地区。
佳木斯日报报纸广告/报社登报电话黑龙江报纸媒体包括:黑龙江晨报、都市资讯报、新晚报、生活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哈尔滨日报、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鹤岗日报、鹤岗晚报、双鸭山日报、鸡西日报、鸡西晚报、大庆日报、大庆晚报、伊春日报、林城晚报、牡丹江日报、牡丹江晨报、七台河日报、生活报七里河版、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黑河日报、绥化日报、绥化晚报、大兴安岭日报、人民日报、法制晚报、人民法院报。
承办以下证件、证书遗失(挂失)声明,工商营业执照遗失、税务登记证遗失、身份证遗失、台胞证遗失、港澳通行证遗失、学生证遗失、毕业证遗失、保险公司展业证遗失、外商批准证书遗失、考核合格证遗失、收款凭证遗失、登记手册遗失、加工手册遗失、中国护照遗失、卫生许可证正副本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房产证遗失、海运提单遗失、等等。
传统报纸广告的优势
1.覆盖面广,发行量大 2.读者广泛而稳定 3.具有特殊的版面空间 4.阅读方式灵活,易于保存 5.选择性强,时效性强,文字表现力强 6.传播范围广 7.传播速度快 8.传播信息详尽 9.行业选择灵活 10.费用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