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危废处理公司-上海嘉定应急预案备案公司-上海一般固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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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2021年4月22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以下称娄烦分局)执法人员在娄烦县马家庄乡现场检查时,发现马家庄村乔林沟内倾倒有大量黑色粘稠物伴有刺鼻气味,随即执法人员报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寻求技术支持。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勘察,判断黑色粘稠物疑似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遂立即启动联动机制。
2021年4月23日,娄烦分局将案件移送太原市娄烦县,并委托检测公司对倾倒现场的黑色粘稠物采样,经现场快速检测发现该黑色粘稠物呈强酸性,初步认定为危险废物。
同日,太原市娄烦县正式立案,并将案件报送至太原市,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和侦破工作,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抓捕。
经查,本案涉及山东和河南等省,山西娄烦县境内共有3处危险废物倾倒点,合计约3630余吨。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太原市联合开展跨省调查,溯源娄烦县境内倾倒的黑色粘稠物系山东某石化企业产生的废油渣非法转移至河南某企业进行非法处置后产生的二次油渣。
根据采样鉴定结果,该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太原市娄烦县人民已启动环境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污染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一)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二)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三)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危险处理、处置的定义
危险废物的处理,是指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手段,将危险废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分解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化学形态的过程。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置于与环境相对隔绝的场所、避免其中的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过程。
化学法
化学法是一种利用危险废物的化学性质,通过酸碱中和、氧化还原以及沉淀等方式,将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的终产物。
许多危险废物是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来解除性的,解除性后的废物可以被土壤和水体所接受。目前,生物法有活性污泥法、气化池法、氧化塘法等。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
(1).有机废液类:
① 油脂类:由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油脂,例如:灯油轻油松节油润滑油等;
② 含卤素类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含有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仿\\二氯甲烷\四氯碳;或含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③ 非卤素类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无机废液类;
(2).无机废液类:
① 含重金属废液:由实验室所产生含有任一类之重金属(如铁\钴铜锰铅银锌镁等)的废液;
② 含其他盐类废液;
③ 废酸液;
④ 废碱液;
(3).剧毒类废液:
① 含汞废液;
② 含废液;
③ 含氰废液;
④ 含镉废液;
⑤ 含各种重金属化学物;
实验室化学废液的收集
收集容器需放在的位置(通风\安全\有明显标识的地方),统一收集;收集桶只收集废液,不能把固体废物\玻璃容器放入收集桶内;各类实验室废液需分别倒入对应的容器内,应遵循以下收集基准及检测方法: (尤其是一般试剂不可混入高毒废试剂)
实验室废碱处理
1.碱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碱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酸性物质;金属;过氧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2.酸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无机酸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碱性物质;金属;有机物质;还原剂;氧化剂;;溴化物、碳化物、硅化物、磷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混入后会产生有毒气体之物质如:、硫化物等。
3.非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或过氯盐。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4.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氯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碱金属如钠、钾;亚二甲酰;塑料、橡胶、涂装。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5.(含铬)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检验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硼砂、单宁酸、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6.重金属系(镉) 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重金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强酸;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7.氰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性物质;有机物质;强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过 氧化物及氯酸物;汞、氯、溴及会引起爆炸产生有害气体及恶臭等成分;二氧化碳。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8.汞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钾、钠、镁、锑、、硼砂、铜、铁、铅;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单宁酸、 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9.污泥及固体类废弃物:
如无机污泥有机污泥等固体废弃物,请用密封袋统一包装好后,再集中回收。勿将此类废弃物放入废液收集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