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图片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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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
(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天津办理进出口权的流程步骤:
1、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到所在区县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3、到所在区县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手续;
4、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5、向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软件、读卡器、17999拨号上网卡;
6、到外汇申请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进入名录备案,外汇账户开立申请;
7、根据企业进出口岸的不同,到所属地海关办理异地备案关封。
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共和国(以下简称)或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办理部门:天津市商务局,河东区
办理周期:当天
一、“两证合一”采取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贸促机构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同时完成了原产地企业备案。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用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原产地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在“总对总”层面实行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导入、转换。
三、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可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向海关、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不再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
四、“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直接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向海关或贸促会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