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消火栓的消防软管卷盘,JPS0.8-19/25自救式软管卷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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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根据规范要求的1类建筑的和1一类综合楼,高层住宅,老幼场所和娱乐场所都需要设置的,不一定是高层建筑的。
8.2.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8.2.2 本规范第8.2.1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规范第8.2.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3)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立建筑。
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其他建筑。
8.2.3 文物保护单位的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8.2.4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老年人照料设施内应设置与室内供水系统直接连接的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5.3.6-8 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管的耐压试验方法及膨胀率、伸长率的试验方法按.GB 6246第2.3条和第2.4条规定。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4.10.2至第4.10.4条规定。 5.8.3 在软管任意点上做标记,测定标记点处的软管外径。使软管在光滑轴上缠绕一周,且使标记点处于缠绕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