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软件著作权申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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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软件自完成之日起就享有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著作权的生效要件,但是软件经过著作权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即享有发表权、开发身份证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
虽然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人获得软件著作权的生效要件,但是,经过登记了的软件,可以减免征收增值税、可以获得国家的保护、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入股、可以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在企业破产之后,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拍卖获得有形资金。因此,作为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和个人才智体现,对软件实行著作权登记,对于企业或者个人,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强制实行的,由于我国的著作权是在完成时即取得,因此,不管软件著作权是否进行了登记,国家均会对合法的软件作品进行保护。但是由于著作权自动产生的特性,若产生了软件著作权的侵权纠纷,在这个时候难以确权,便不能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将会为软件著作人带来许多著作权法保护和政策上的便利。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要经过著作权申请表填写相应的内容才能够注册登记,其中包括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软件作品的说明、开发完成日期、发表状态、开发方式、著作人、软件主要功能与特色等信息。另外,经过登记的都能得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保护:填写表格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并且没有在相应时间之内补正的,提交材料不符合相应规定的,申请文件之中出现的软件名称、人署名不一致的,并且没有提供证明文件的、申请登记文件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都是不能经过审理登记通过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费用:
从2017年4月1日起,根据国家版权保护中心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2017年4月1日起,国家版权中心将不再对软件著作登记权实行收费,采用对软件著作权登记不再收费的方式,鼓励软件著作权的人积行使自己登记的,以此促进国家的软件创新。
软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不论登记与否,均有权享有,其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软件公之于众的;
2、身份权,即表明软件身份并在软件上署名的;
3、使用权,指通过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
4、使用许可权,即许可他人以一种或几种或全部的使用方式使用软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
5、转让权,即软件著作权人将自己拥有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转让给他人的。转让后,受让人享受其中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