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桂城注销合伙企业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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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注册合伙企业需要的资料:
1、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合伙人为公司的,需要提供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详细经营地址(注册地址为商业或者工业性质,住宅地址不可以);
3、合伙企业的名称及经营范围;
4、合伙企业注册资本;
5、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6、合伙协议;
佛山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是什么?那么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需要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发起设立;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有限合伙企业在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5、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6、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是不得以劳务出资;
7、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8、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中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如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的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的责任;
9、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合伙人发起。
注册合伙企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职务之分,只有合伙执行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务。
2、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合伙人组成,一个普通合伙人(无限责任(),还有一个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
3、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的,也就是说:执行事务合伙人肯定是普通合伙人,反过来,普通合伙人可以不是执行合伙人。
4、核算方式分立核算、非立核算;
5、利润分配方式(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6、亏损分担方式(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7、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8、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