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有没有新政策一手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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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流程
一、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流程
办理流程:企业网上注册,企业网上填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网上打印并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公告,企业备案成功。
步:企业注册
1、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打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通过左下方“企业备案-国内贸易”板块找到并点击“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2、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用户注册
进入注册页面后,请务必按照指标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特许人、直营店成立日期等关键信息将直接带入备案申报信息中,且无法自主修改;联系人电子邮件、手机为接收和修改用户名及密码的凭证,上述信息请务必确认填写无误后再提交。
3、通过邮件接收统一平台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点击“保存”且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完成注册。系统将根据企业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统一平台企业端用户名及初始密码邮件,请注意查收。
注:如5分钟内未收到系统邮件,请查看是否被列入邮箱的垃圾邮件列表,或更换电子邮件地址再次尝试注册。
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的授予使用、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持续指导能力、被特许人在统一模式下经营并向特许人交纳费用。
目前,我国已成为发展快、市场空间大、特许经营体系多的国家。自从1987年家国外特许企业肯德基进驻我国开始,相关法律制度与规制规则有一个探索、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共同构成了我国商业特许经营制度的主体框架,而北京高院2011年2月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反映着司法领域法律适用的方向。
办理依据
1.《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令第485号)
2.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
3.《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86号)
4.《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商商贸[2009]449号)
备案对象:包括登记注册住所地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且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上海注册公司。
办理时限: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
新注册的商标是否需要重新做特许经营备案?
(1)如新注册商标和原有已备案商标属于同一系列,具有关联关系,这种情况下,可以无需备案,仅需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在原有已备案的特许人拥有的特许资源处,将新注册的商标添加至特许经营资源之内即可(具体是否具有关联关系目前无认定规则,需在资料提交后,再根据情况进行认定)。且在前述情况下,该新注册的商标即使不属于特许人所有,只要特许人能提供商标所有权人授权其使用的文件,也可将该商标作为特许人的特许资源进行添加。
(2)但如果新注册商标和原有已备案商标无任何关联关系,则需重新做特许经营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