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消火栓2097167Z空间智能消火栓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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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180-1998《轻便消防水龙》。与GA 180-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8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定义、型号、基本参数、喷射性能、密封性能、水带性能、喷枪性能、接口性能等要求(见3.1、4.2、4.3、5.2、5.3、5.4、5.5、5.6,1998年版的第3章、4.1、4.2、5.1、5.2、5.3);
——增加了分类、外观质量等要求(见4.1、5.1);
——修改了喷射性能、密封性能、水带性能、喷枪性能、接口性能等试验方法(见6.2、6.3、6.4、6.5、6.6,1998年版的6.1、6.2、6.3)。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富阳永明消防设备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舒艳、张玉贤、周世楠、毛莹、李亚男、李国彪、刘梅梅、刘连喜、徐凤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 180-1998。
7 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0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0m;
8 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60.0m。当工艺装置区宽
度大于120.0m 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
8.2.9 建筑的室外消火栓、阀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设置地点应设置相应的性固定标识。
8.2.10 寒冷地区设置市政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确有困难的,可设置水鹤等为消防车加水的设施,其
保护范围可根据需要确定。
按其喷水方式可分为直流水枪、喷雾水枪和多用途水枪。
(2)按其喷嘴直径可做以下分类:
1)消防直流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3mm、16mm、19mm三种规格。
2)消防开关直流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6mm、8mm、10mm、13mm、16mm、19mm、22mm七种规格。
3)消防撞击式喷雾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3mm、16mm、19mm三种规格。
4)消防离心式喷雾水枪喷嘴直径只有16mm一种规格。
5)消防簧片式喷雾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6mm、19mm两种规格。
6)球阀转换式消防多用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16mm、19mm两种规格。
7)球阀转换式消防两用水枪按喷嘴直径分为6mm、8mm、10mm、13mm、16mm、19mm六种规格。
产品标识
(2)织物层外观质量
(3)消防水带长度。
如消防水带长度小于消防水带长度规格1m以上的,则可以判为该产品为不合格。
(4)压力试验。
截取1.2m长的消防水带,使用手动试压泵或电动试压泵平稳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有渗漏则不合格。在试验压力状态下,继续加压,升压至试样爆破,其爆破压力应不小于消防水带工作压力的3倍。如常用8型消防水带的试验压力为1.2MPa,爆破压力应不小于3.6MPa
按安装方式可分为明装式、暗装式、半暗装式。
(2)按其箱门型式可分为左开门式、右开门式、双开门式、前后开门式。
(3)按其箱门材料可分为全钢型、钢框镶玻璃型、铝合金框镶玻璃型和其他材料型。
(4)按水带的安置方式可分为卷盘式、挂置式、托架式、卷置式。
按其出水口型式可分为单出口室内消火栓和双出口室内消火栓。目前,双出口室内消火栓已基本淘汰,不建议采用。
(2)按其栓阀数量可分为单栓阀(以下简称单阀)室内消火栓和双栓阀(以下简称双阀)室内消火栓。
(3)按结构型式可分为直角出口型室内消火栓、45°出口型室内消火栓、旋转型室内消火栓、减压型室内消火栓、旋转减压型室内消火栓、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旋转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