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个人资企业注册资金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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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个人资企业法》第十条个人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个人资企业法》第十一条个人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资企业法》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个人资企业法》第十三条个人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资企业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古老、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事务管理
个人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内部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
(1)个人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限制(法律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个人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资企业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换句话说,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资企业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
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资企业事务。也就是说,个人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决定了个人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集于投资者一身的,已不能适应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所以它只能适用于小规模的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