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间相关标准规范】
标准:危废间的建设标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规范:危废收集、贮存涉及的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指南:涉及危险废物的环评内容评价指南——《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危废转移管理要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产生危废企业管理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危废间建设和检查要点】
危废间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危废间应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
防渗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6.3.1防渗要求,防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