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WZ5-250/23粉尘防爆制动器服务至上,粉尘防爆电力液压制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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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2010中4.3和4.4的要求,电气间隙不小于18mm,爬电距离不小于26mm。
外壳表面温度试验
隔爆外壳表面温度应满足GB3836.1-2010中第26.5.1的要求。
4.3.11防护性能试验
隔爆外壳应满足GB3836.1中 26.4.5防护性能的要求,防护等级IP66。
4.3.12火焰烧蚀试验
接线盘经按19.3.1.3规定进行的火焰烧蚀试验后,应能通过GB3836.2中15.2规定的火焰烧蚀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
绝缘电压电动机的定子绕组应能承受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而不发生击穿,试验电压的频率为50Hz,并尽可能为正旋波,试验电压的有效值为1000+2倍额定电压(伏)。已进行耐电压试验的电动机,若需要进行第二次耐电压试验时,试验电压应不超过1000+2倍额定电压(伏)的85%。
4.4. 10交变湿热试验
电动机应能承受高温40C时12周期的符合GB/T 2423.4-2008要求的交变湿热试验,交变湿热后进行工频耐压和绝缘电阻应符合4.5.7.8、4.5.7.9要求
防爆性能试验(BEd系列推动器)
5.3.1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按GB3836.1~2—2010的要求,采用卡尺等常规量具或目测方法进行。
5.3.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按GB3836.3—2010中 4.3和4.4的要求,采用卡尺检测。
5.3.3外壳抗冲击性能
按GB3836.1—2010中26.4.2条进行。
5.3.4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耐热、耐寒试验
密封圈等非金属材料耐热按GB3836.1—2010第26.8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寒试验按GB3836.1—2010第26.9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5.3.5 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与密封性能、机械强度试验:
分别按GB3836.1—2010附录A.3.1条、GB3836.2—2010附录C3条、GB3836.—2010附录A.3.1.5条规定进行。
工作电流试验
推动器工作电流的测定:将推动器垂直安装在推动器试验台上,在额定频率、额定电压下,用电流表测定其电流,每个数据的测试次数不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为实测值。
5.4.2上升和下降时间试验
将推动器垂直安装在推动器试验台上,按4.5.2的要求,用电秒表或其它时间测试仪测量其上升、下降时间,每个数据测试次数不少于3次,取其平均值为实测值。
上升时间为接通电源后,推动器启动滞后时间与推动器完成额定行程到达终点的时间之和。
下降时间为切断电源后,推动器断电滞后时间与推动器完成额定行程回到始点的时间之和。
检验
6.3.1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主要零件结构,设计、材料或加工工艺等改变而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 批量生产时,每四年应随机抽取一台检验;
d) 停产两年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f) 用户提出要求时。
6.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少于3台)中任意抽取1台。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为合格;任何一项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加倍抽验,该项目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该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