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在外国的意思是指第二手的汽车或者是使用过的汽车,然而在我国也就没那么讲究了,我国社会对于报废车的定义就是“旧机动车”,那么,在2005年的我国和联合发布的报废车辆流通管理法当中,就有明确的报废车定义,意思是指办理了注册登记的手续,但是在达到我国制度报废标准之后所从事的车辆的交易或者是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汽车行为,我们基本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在我国核查合格的报废车交易市场出售的汽车,它们都是符合了我国的车辆流通相关规定的。
车主一旦以非正规的处理报废车(通常指与车贩子交易),那么如果被不法分子将车牌安装到另一辆车时,出现交通事故或是违法行为。其法律还是会以追究原车主的责任。对于原车主来说可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
从资质认定和管理、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细则》要求,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