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锅炉废气检测报告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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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1.1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执行表 1 规定的限值。
4.1.3 不同时段建设的锅炉,若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烟气中的大气 污染物浓度,应执行各个时段限值中严格的排放限值。
4.1.4 新建燃气采暖热水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宜超过 100mg/kW·h。
4.1.5 燃煤锅炉房无组织粉尘浓度执行表 3 规定的限值。
表 3 燃煤锅炉无组织粉尘排放控制限值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mg/m3)
无组织粉尘(监控点与上风向参照点浓度差值) 0.2
4.2 脱硝设备设计运行管理要求 脱硝设备的设计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反应物混合均匀,反应完全,减少有毒有害或可能对环境空气 质量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的脱硝设备,氨逃逸质量浓度不应2.5mg/m3。 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工艺的脱硝设备,氨逃逸质量浓度不应8mg/m3。
4.3 烟囱高度规定 锅炉烟囱高度应符合GB 13271的规定。同时,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及以下的烟囱高度不应低于 8m;锅炉额定容量在0.7MW以上的烟囱高度不应低于15m。
成都市将进一步利用科技力量,开展治霾行动。对此,成都将开展精细化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工作,进一步加强成都颗粒物组分监测、VOCs监测的能力建设和实用性技术研究;
开展天气质量预报本土化研究,推动成都市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技术发展;在全市构建网格化空气微站,对区域空气质量实施实时监测和动态管控;加快推进一批雾霾防治专项课题研究,力争尽早形成方案投入试验应用。
成都将大力推进在用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包括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全部“清零”,加快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木材及生物质燃料锅炉的淘汰,力争11月之前完成全市在用燃煤锅炉淘汰率达50%以上。
大限度压减电力行业本地排污,全市两家燃煤电厂要实行压减发电量及从11月1日起错峰生产等措施减少燃煤使用;
开展锅炉全面达标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对全市在用燃煤锅炉达标情况的全面检查,不达标将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同步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清单;同时,严格落实新建燃煤锅炉环评制度和注册登记制度,原则上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燃煤锅炉。
如何选择饮用水水源?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已有许多农村从乡镇或者城镇管网。但依然有很多农村是选择建设单村供水工程,或一个单村村使用,或几十户、上百户共用一个水源。
天然水分为地面水、地下水、降水三大类,饮用水源一般都是从这三类水源中选择的。地面水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和海洋水,地面水暴露在地表面,往往易被 周围环境所污染,需要经过净化、消毒处理后才能饮用。海洋水中含有多种化学物质,水味苦涩,不适宜作饮用水源。降水包含雨水、雪水,收集、贮存比较麻烦, 而且能收集到的水量也有限,只有少数缺水严重的北方干旱地区才以降水作为饮用水水源。
如何保护饮用水水源?
饮用水水源分为地表水水源、地下水水源和其他多种类型的水源。水源地应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严禁修建任何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例如,在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物,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等;在地下水水源 保护区内,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物,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地下水水源等。
生活饮用水营养盐及有机指标检测项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BOD5)、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等。
生活饮用水金属含量检测指标:砷、汞、六价铬、铅、锌、铜、镉、铁、锰、钴、镍、钼、铍、钡、钾、钠、钙、镁等。
生活饮用水微生物检测项目: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生活饮用水有机污染物检测项目:肉眼可见物、挥发酚、多环芳烃(PAH)、多氯联苯(PCBs)、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挥发性卤代烃、有机氯农药(OC Pesticides)、有机磷农药(OP Pesticides)、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二恶英、 总石油烃类(TPH)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