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代办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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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的业务可分为五种,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展销。
1、总发行:指由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2、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3、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4、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5、展销: 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用处是:
1、企业合法从事互联网书籍买卖的基本保障;
2、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要求;
3、《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4、企业获取更多出版书籍合作的要前提;
5、企业拓展全国业务的必要属性。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出版物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章程;
3、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全体股东签字);
4、中级发行员证的相关职业复印件、复印件;
5、股东(法人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6、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租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7、其他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