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大图

河南许昌本地国网投标文件代写代做公司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商品详情

废标、流标、无效投标的区别分析
一、废标
采购法中的废标是指整个招标活动无效,当时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不得再继续,应予废标,即便确定了中标人,中标也无效。《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法中的“废标”=投标无效
二、流标
“废标”与“流标”这两个术语,在采购活动中表述的意思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同的。
废标=流标采购项目在开评标的过程中,出现了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活动作废,须重新组织招标活动。这种情形,既可以说这个项目“废标”了,也可以说这个项目“流标”了
废标≠流标
采购项目经历了开评标过程,已经确定中标者,但在中标结果公告后被投诉,监管部门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依法重新进行招标这种情形,通常不会说该项目流标了,因为这个项目本来是招成功的,只是后来因为投诉被废了。
废标和流标的区别:
“废标”更多地体现了动作的一面,是人力作用后的结果;而“流标”则更多地表现了一种状态,表述的是采购失败,相当于采购项目还未开始就流了。
三、无效投标
无效投标=投标无效
无效投标是指投标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法律界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投标无效是指投标行为或投标活动无效,与无效投标的内涵大体相同。
无效投标≠废标
在采购工作中,“无效投标”和“废标”是两个涵义完全不同的术语,却经常为人们所混淆。
“废标”指整个招标活动作废,须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无效投标”指某一份特定的投标文件被评标所拒绝,失去了继续参与评审或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废标”的权利在于采购单位及监督单位,“无效投标”的权利在于评标。
我们常讲的“被废掉了”,包括许多文章里讲的大多数“废标”情形,应当属于无效投标,并不是真正的废标!
-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的区别
一、招标文件的报名期限
公开招标: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从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限
公开招标: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不得少于二十日。
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三、澄清修改内容时限
公开招标: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如果需要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兰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不足15日,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竞争性磋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四、参与报价的终供应商数量
公开招标:不少于三家
竞争性谈判: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后报价,提交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五、评标方法
公开招标:分为综合评分法或者低评标价法。低评标价法就是报价低的。综合评分法,是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每家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及终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交货期相等目报价低的原则,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每家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明确采购需求之后,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终报价,然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

电子版投标文件怎么签字盖章
一、电子版投标书怎么签字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盖章,一般是在设置电子招标文件的时候,设置盖章项目的盖章功能。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上传到系统后直接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上加盖公章。
但是,在一些电子招标文件中,电子系统并没有设置此项目的盖章功能,设置的盖章项目不是很全面,招标文件又要求单加盖公章。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其他措施盖章。
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如果没有设置投标文件的盖章功能,电子招标文件却要求盖章的项目内容,需要在线下做好,上传盖章后的资料。
二、投标书盖章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有单位名称落款的地方一定要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外包有单位名称的地方,我们也要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要盖骑缱章,也就是标书的侧面 定要盖上公章。
4、投标文件内部的一些复印的材料都要加盖公章,比如说公司的资质、人员的证明、银行的底单、合同等,这些复印件一定要盖上公章。
5、标书有手写改动的地方我们也要加盖公享一般的也会在改动的部分填上被授权人的名
6、我们在这做投标文件的时候一定要看下有无逐页盖章的要求,如果有的话我们要逐页盖章。
7、注意技术部分有无盖章要求。这块是大家特别容易忽略的地方,有的技术部分有盖章的要求,比如技术部分的承诺书、技术部分的人员的一些资质等等,这些都需要加盖公章。
-

电子投标制作和上传方法
1.下载招标文件。登录网上的招标平台,找到要投标的项目,报名成功后,缴纳标书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上传招标文件。安装并登录投标书编制软件,上传已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里会自动生成招标信息、投标文件主体结构。
3.导入资格审查。上传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资质文件,比如:营业执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IS0三体系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将资质文件的扫描件转化成PDF格式的文件后再进行上传。
4.制作投标文件。按“投标书编制软件”里生成的结构分别编制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等具体内容,并加盖电子印章。
5.导出投标文件和密钥。将u盾插入电脑USB接口,点击确认输入u盾密码,密码正确后会自动导出已经制作好的投标文件并生成密钥。
6.上传密钥并对投标文件进行校验。插入CA证书,登录网上投标平台,缴纳金后上传密钥,系统会对上传的密钥进行校验,校验成功后等待网上开标。
-

投标人知道的那些关键知识点
一、竞谈项目的谈判过程可以公开进行吗?
不可以,竞争性谈判项目在严格保密下进行,《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有什么关系?
二者为同一时间。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三、投标报价低于,符合性审查可以通过吗?
根据《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合同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涵盖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约情况的相关资料。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五、公布中标结果后,如果中标人存在虚假业绩如何处理?
中标、成交无效,应作废标处理
《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五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六、投标日期截止后,还能再收标书吗?
无效,当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宣布投标截止后,就不能再收标书了。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宣布投标截止后,就不能再收标书了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七、采购活动中,采购人能否拒绝联合体投标?
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明确该项目不能联合投标,否则不能拒
绝联合体投标。《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未载明,不得拒绝联合体投标。

-

电子招投标中常见的问题
一、电子归档
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是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答: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由电子签名(章)签署的文件,在电子签名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文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电子招投标是否要纸质归档?
答:电子招投标交易中,纸质文件不是必需的;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文件可以用电子档案保存;工程建设项目应在储存电子文件的同时保存相应的纸质档案;企业自愿招标项目在没有纸质文件时可以用电子文件归档。
电子文件的保存期限是多长?
答:电子文件的保存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采购文件为十五年。企业招投标项目中,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其他项目,重要物资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保存30年,一般物资的保存10年。
二、数字证书(CA)的使用
什么是数字证书?
答: 数字证书就是互联网通讯中标志通讯各方身份信息的一串数字,数字证书由经国家工信部认证的机构--CA机构发行,是身份认证机构盖在数字身份证上的一个章或印(或者说加在数字身份证上的一个签名),人们可以在网上用它来识别对方的身份。
电子招投标中,数字证书如何应用?
答:在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数字证书用于数据电文的签章,参与主体的身份识别与签名,投标文件的加密和解密等。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纸质件上盖红章后将扫描件上传作为电子投标文件,有效吗?答:电子招投标中的CA证书实质上是代替了原来的单位公章。招标人要求纸质件盖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作为电子文档,它们只不过是纸质文件的电子副本,若无电子签名,在电子招投标的情境下并无法律效力。但是,针对某些类型的文书,招标人要求使用纸质版的扫描件,仍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例如制造商授权书、银行资信证明等第三方文件均需由合格的法律主体签字或盖章之后,再扫描放进投标文件,后用CA证书签名加密,形成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加密与解密
加密、解密的通常做法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使用密钥进行加密和解密。这样不存在投标人操作不当造成加密和解密失败而影响开标顺利进行的风险,但容易出现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失误和对其不信任的风险;投标人使用密钥加密和解密。不存在对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失误和是否信任的问题,但可能因网络通信条件、投标人密钥管理不善或者操作失误、终端软件环境等因素造成解密失败,影响开标效率,甚至产生各种纠纷;招标人和投标人联合使用密钥加密和解密。各方信任程度高,但因为参与操作解密的主体增多,解密失败的风险也高。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解密,如何处理?
开标时间已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



-

下一条:南阳审计项目磋商文件制作代做公司电话
河南领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河南许昌本地国网投标文件代写代做公司”详细介绍
河南领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主营:标书代写制作,投标文件代写制作,投标书代写制作
联系卖家 进入商铺

投标文件代写代做公司信息

最新信息推荐

进店 拨打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