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空运运输鉴定进出口监管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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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贸经营单位在收购出口危险货物时,应向危险货物生产单位索取《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2、空运、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际海运危规》和《空运危规》规定实行强制性检验。包装容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不得出口。
3、《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都有一定的有效期,出口危险货物应在其有效期内出口,对超过有效期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受理报检换证手续,港务部门不予办理装运手续。
4、《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是出口公司向港务部门办理出口装运手续的有效证件,对未经鉴定合格并取得《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的货物,港务部门拒绝办理出口装运手续。
5、 生产危险货物出口包装容器的企业,申请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包装容器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性能检验合格单的,方可用于包装危险货物。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申请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经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合格并取得使用鉴定结果单的,方可包装危险货物出口。
文章来源:京检危化品安全培训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办理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的办理程序如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申请表、货物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等。 2. 审核材料:有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货物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进行货物鉴定:审核通过后,有关部门会安排人员对货物进行实地鉴定,了解货物的特性、质量和运输条件等。 4. 鉴定报告:根据实地鉴定的结果,有关部门会出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详细记录货物的各项运输条件、保存方式和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5. 缴纳费用:申请人需要缴纳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的相关费用,包括申请费、鉴定费等。 6. 领取鉴定书:费用缴纳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到有关部门领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该鉴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货物运输条件的合法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程序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公路运输的运输方式: 1、集装箱汽车运输:指采用集装箱为容器,使用汽车运输的; 2、笨重物件运输:指因货物的体积、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或汽车运输的; 3、快件货物运输:指在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内将货物运达目的地的;应托运人的要求,采取即托即运的,为特快件货物运输; 4、出租汽车货运:采用装有出租营业标志的小型货运汽车,供货主临时雇用,并按时间、里程和规定费率收取运输费用的; 5、搬家货物运输:为个人或单位搬迁提供运输和搬运装卸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的; 6、危险货物运输:指承运《危险货物品名表》列名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等危险货物和虽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但具有危险货物性质的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