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效鉴定GB/T13917.5电热蚊香片广东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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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蚊喷雾
驱蚊喷雾是一种用来驱避蚊子和其他昆虫的喷雾剂。它通常含有活性成分 DEET(二酸醚)或 picaridin(碘酯)。这些化学物质对蚊子有强烈的驱避作用,可以在身体表面形成一层防护膜,使蚊子无法闻到或接触到皮肤上的化学物质,从而减少或避免被蚊子叮咬。 驱蚊喷雾使用时,一般需要将喷雾剂均匀喷洒在暴露的皮肤上,特别是蚊子容易叮咬的部位,如腿部、手臂和脚踝。使用喷雾剂时要避免喷雾进入眼睛、口鼻和开放性的伤口。 然而,驱蚊喷雾并非对所有人都适用。有些人可能对喷雾剂中的化学成分过敏或不耐受,会引起皮肤刺激和不适。此外,一些驱蚊喷雾产品也不适合儿童或孕妇使用。在购买和使用驱蚊喷雾时,根据产品说明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并按照说明正确使用。另外,还应尽量选择环保型或天然成分的驱蚊喷雾产品,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1. **GB/T 13917.9—2009《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9部分:驱避剂》**:
-此标准规定了室内驱避剂(驱蚊产品)的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
-试验过程涵盖准备试验站、试验用品、试验许可、试验前处理、试验进行、观察并记录结果等。
-评价标准基于驱避剂的作用效果、扩散范围、持续时间、安全性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根据该标准,驱避剂的药效结果分为A、B两级。产品的有效保护时间需大于等于6小时,B级产品则需大于等于4小时。未达到B级标准者被视为不合格产品。
2. **GB/T 13917.5-2009《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5部分:电热蚊香片》**:
-针对电热蚊香片的药效试验及评价。
-规定了电热蚊香片在室内环境中的药效试验方法,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有效驱蚊。
- ,根据药效结果,电热蚊香片可以分为A、B两级。其中,KT50(即击倒50%蚊子所需的时间)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如果KT50小于或等于4.0分钟,则药效被评为;如果KT50小于或等于8.0分钟,则药效被评为B级。若产品达不到B级标准,则被视为不合格。
- 其次,在评价电热蚊香片药效时,还需要考虑击倒时间。例如,在某实验中,的电热蚊香片如雷达电热蚊香片,在实验条件下,仅需3.7秒即可击倒50%的蚊子,而7.6秒则可击倒90%的蚊子。
3. **GB/T 13917.6-2009《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第6部分:电热蚊香液》**:
-针对电热蚊香液的药效试验及评价。
-规定了电热蚊香液室内药效的详细试验方法,如观察时限、实验分组、实验环境等。
- 按照标准,观察时限为20分钟,测试应至少重复三次。每次试验结束后,需要清洗试验装置。在试虫恢复正常活动后,将载有待测电热蚊香液的加热器放入玻璃箱,立即密闭整个装置,并开始计时。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量。
试验结果的评价主要依据击倒半数时长进行药效评价。药效结果分为A、B两级,五个时段的结果全部达到才能被定为,只要有一个时段达不到B级标准,该产品则被视为不合格。
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对驱蚊产品药效进行鉴定和评估的体系,确保市面上的驱蚊产品能够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从而保护消费者免受蚊虫的侵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