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大图

福建厦门集美区办理有机食品认证流程,有机食品申报条件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商品详情

"认证"一词的英文原意是一种出具证明文件的行动。ISO/IEC指南2:1986年对"认证"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公开、公正、公平,才能有效。有的权力和威信,立于方和第二方之外,与方和第二方没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才能获得双方的充分信任。由在国家注册并认可的组织机构去担任这样的第三方,这样的机关或组织就叫做"注册认证机构"。

为促进食品案例,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由通过资格认可的注册有机食品认证机构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有机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对申请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实施规定程序的系统评估,并颁发证书,该过程称为有机食品认证。认证以规范化的检查为基础,包括实地检查、可追溯系统和质量体系的实施。

有机食品认证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和加工的全过程。有机食品认证的一般程序包括:生产者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和提交符合有机生产加工的证明材料,认证机构对材料进行评审、现场检查后批准。

中国生产的有机食品大部分出口。希望从事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及认证的企业可以咨询辽宁出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大连)、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环境认证部(北京)、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南京)或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产研究所(北京)。

中国产品的标准发展经过了一个从分散到规范的过程。2004年之前,中国没有统一的产品标准,各个机构制定自己的有机认证标准。随着中国有机产业的发展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简称认监委)的成立,2004年认监委发布实施了试行标准--《有机食品认证规范》,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实施。经过一年的摸索和实践,在《有机食品认证规范》的基础上,认监委正式发布实施产品的国家标准《GB19630.1-4--2005》。至此,该标准成为了中国产品生产、经营、认证实施的标准。

折叠编辑本段认证程序
(一)申请

1) 申请人向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领取《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2) 申请人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同时领取《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和《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等文件。

3) 分中心要求申请人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二)预审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

1) 分中心对申请人预审。预审合格,分中心将有关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根据分中心提供的项目情况,估算检查时间(一般需要2次检查:生产过程一次、 加工一次)。

3) 认证中心根据检查时间和认证收费管理细则,制定初步检查计划和估算认证费用。

4) 认证中心向企业寄发《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并同时通知分中心。

(三)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

1) 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2 ) 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的 50% ,以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申请人委派内部检查员(生产、加工各1人)配合认证工作,并进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4) 所有材料均使用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拷贝给分中心。

(四)初审

1)分中心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

2) 分中心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3) 认证中心审查并做出"何时"进行检查的决定。

4) 当 审查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五)实地检查评估

认证中心在确认申请者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后。

1) 全部材料审查合格以后,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 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或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 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 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的质检机构检测。

(六)编写检查报告

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送达认证中心。

(七)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1)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 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

2) 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审议。

(八)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决议

认证决定人员 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 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 召开技术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

认证决定人员/技术成员与申请人如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应回避。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 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 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4) 拒绝颁证。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食品标准要求,技术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

根据证书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签订《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食品商标的使用手续。

有机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程序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食品生产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绿色食品办公室依据企业的申请,派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标志专职管

关于富硒产品认证依据标准及实施规则修订的通知
2019-08-01 17:03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富硒产品认证的质量管控,助力国内富硒产业的稳健发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近期对《富硒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和《富硒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所涉及内容如下:

一、 CQC76-000201-2018《富硒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认证依据标准 CQC7601-2019代替CQC7601.1-2018和CQC7601.2-2018;

2. 删除原有机硒的检测要求;

3. 增加对产品中重金属含量的检测要求;

4. 产品包装上禁止使用富硒产品认证标识。

二、 CQC7601-2019《富硒产品认证技术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1. 将原标准CQC7601.1-2018《富硒产品 第1部分:质量控制体系》和CQC7601.1-2018 《富硒产品 第2部分:质量要求》进行了合并;

2. 增加术语:富硒土壤;

3. 增加硒肥的相关要求;

4. 删除有机硒的相关要求;

5. 删除产品中硒含量的上限要求;

6. 取消CQC7601.1-2018标准中质量管理等级划分要求。

三、 实施要求

本次规则修订不涉及证书转换工作。

自通知发布日起,申请人需按照修订后的标准和实施规则申请认证。认证机构将采用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不再受理旧版标准的申请。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安排。

四、 业务联系方式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CQC开始受理富硒产品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工程师联

下一条:乌海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流程厂房要求经久耐用,消毒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山东三润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福建厦门集美区办理有机食品认证流程,有机食品申报条件”详细介绍
山东三润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主营:潍坊3c认证,潍坊三体系认证,潍坊代办食品许可证,潍坊代办卫生许可证
联系卖家 进入商铺

福建有机食品认证流程信息

最新信息推荐

进店 拨打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