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售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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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在依法进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办理申请。而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上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基本程序:
申请办理货车营运证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三、道路运输站场:
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机动车维修: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