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认证机构认证条件gap认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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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准
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有十章五十七条,包括从产前(如种子品质标准化)、产中(如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标准化)到产后(如加工、贮运等标准化)的全过程,都要遵循规范,从而形成一套完整而有科学的管理体系。
认证级别
认证:即GAP+认证,认证等同于EUREPGAP。要求规范的所有控制点都要符合要求,二级控制点除果蔬外90%满足要求。三级控制点没作符合性规定。
二级认证:要求规范中所有控制点的95%满足要求,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低符合百分比。
认证标志
认证 二级认证
4 条件
4.1 批准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批准颁发认证证书。
(一)申请人具有自然人或法人地位,并在认证过程中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产品经检测符合相应认证标准;
(三)经检查现场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文件;
(五)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关注点
1、 食品安全:
该标准以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 起源于HACCP基本原理的应用。
2、 环境保护
该标准包括良好农业规范的环境保护方面,是为将农业生产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低而设计的。
3、 职业健康、安全和福利:
该标准旨在农业范围内建立国际水平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标准,以及社会相关方面的责任和意识,然而它不能取代于对组织社会责任的进一步审核。
4、 动物福利(适宜时):
该标准旨在农牧业范围内建立国际水平的动物福利标准。安全、质量、环保、社会责任等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认证意义
GAP是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的简称,是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一种操作规范,关注动物福利、 环境保护、工人的健康、安全和福利,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生产出安全健康的产品。它是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卫生规范、可持续发展农业和持续改良农场体系为基础,避免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受到外来物质的严重污染和农事过程不当操作带来的产品危害。ChinaGAP意为中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该规范是国家认监委参照国际上较有影响力的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结合中国农业国情而起草的中国农产品种养殖规范。ChinaGAP认证是针对作物、果蔬、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和家禽的种植或养殖所进行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良好农业规范---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系列国家标准,涵括大田作物、水果和蔬菜、肉牛、肉羊、生猪、家禽等农产品。这套标准已于2006年7月正式发布实施。
为改善我国目前农产品生产现状,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农产品出口,填补我国在控制食品工厂生产源头的GAP农作物和畜禽生产领域中GAP的空白,打破技术性贸易壁垒,2003年4月国家认监委提出在我国食品链源头建立“GAP良好农业规范”体系。
2004年,国家认监委组织质检、农业、认证认可行业启动了GAP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工作。
2005年12月31日发布GB/T 20014《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涵盖大田作物、水果、蔬菜、牛羊、奶牛、猪、家禽等产品,该标准在2008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2006年1月24日,国家认监委发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国家认监委2006年第4号公告),用于规范认证机构开展作物、水果、蔬菜、肉牛、肉羊、奶牛、猪和家禽生产的良好规范认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