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评估合作,机械设备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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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拆迁价值评估的实务操作
机器设备拆迁价值评估需遵循一般评估程序,并特别注意:
评估基准日宜为三方人员共同进入现场作业日;
现场勘查需三方同时在场,记录共同签字确认,重要设备摄影、摄像备份;
电梯、锅炉等设备需取得新法定检测证明等资料;
分清在建、报废未处理、闲置等设备,关注租赁、代管、海关监管、抵押及保险现状;
地下管线、特殊设备基础等隐蔽工程需取得原设计图纸,进行必要勘探测试;
遇到问题应与拆迁双方沟通,明确评估报告仅为意见,非终协议依据。
设备报废的鉴定本质上涉及经济行为和审批流程,原则上应由委托方认定并获批,再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鉴于委托方为国有资公司,设备报废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需中介机构提供评估报告。经多次沟通,我们确定流程如下:
1、委托方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出具实物鉴定报告,分析设备现状及报废原因。
2、委托方董事会批准并出具文件,确认设备报废。
3、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设备状况,结合职业判断,确认设备报废。
4、委托方提交内部鉴定报告、董事会批准文件和评估报告至主管部门审批。
1、评估经济原理适用性:贡献原理、替代原理和预期原理在本次评估中的适用性需探讨。
2、评估假设适用性: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环境假设是否完全适用,需何种特殊假设,需进一步考虑。
3、设备报废鉴定说明:评估报告特别事项中已说明,根据委托方技术和管理人员鉴定意见及文件精神,评估人员实地查看并调查管理人员,确认设备因年久失修、技术落后、成本高而报废,直接按委托方申报明细进行残余价值评估,并注明报废处理需行政部门批准。
评估涉及情况复杂,需评估员根据业务实际,正确运用评估准则,灵活选择评估方法,充分披露特殊事项,并作出恰当评估报告。评估应体现性、科学性和艺术性,而非机械照搬模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