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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方式”这个问题,沈阳工程造价律师_王洪涛律师给出了如下解释:
  1、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佳方式,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这种解决方式多用于争议分歧不大,争议方对争议理解差距较小,且争议方都愿做出让步前题下。
  2、仲裁这是一种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争议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对争议问题提请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伸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只能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仲裁机作出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3、诉讼这是对争议解决终方式,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争议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
  以上便是沈阳工程造价律师_王洪涛律师为您讲解的关于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方式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工程造价律师_王洪涛律师总结的内容对您的案情有所帮助。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先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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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沈阳工程造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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