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损失赔偿评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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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建设单位需对矿权人进行赔偿/补偿(以下统称“赔偿”)。为确定赔偿金额,双方一般单或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矿业权价值损失、其他损失进行评估,参考评估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矿业权价值损失是矿业权人的主要损失之一,该价值损失评估金额的高低直接关乎赔偿金额的高低。而矿业权价值损失评估金额受评估方法的影响较大。矿业权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具体又细分十种评估方法。具体应采用哪一种评估方法,才能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呢。树人律师结合相关规定,分析矿业权评估方法的类别及其适用范围。
矿业权评估方法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等规定,矿业权评估方法分为成本途径、收益途径和市场途径三类评估方法。
根据《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成本途径评估方法分为勘查成本效用法和地质要素评序法两种。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分为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五种。
根据《市场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市场途径评估方法分为可比销售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三种。
成本途径,是指基于贡献原则和重置成本的原理,即现时成本贡献于价值的原理,以成本反映价值的技术路径。该评估方法包括勘查成本效用法和地质要素评序法,主要适用于勘查程度较低的探矿权评估。
折现现金流量法,是将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现金流量系统,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作为矿业权评估价值。在探矿权评估中,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于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和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的普查探矿权评估。在采矿权评估中,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于拟建、在建、改扩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以及具备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条件的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
收入权益法,是基于替代原则的一种间接估算采矿权价值的方法。是通过采矿权权益系数对销售收入现值进行调整,作为采矿权价值。采矿权权益系数反映采矿权评估价值与销售收入现值的比例关系。
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是在了解勘查区内金属矿产资源的品位和质级数据或有关信息的基础上,与已知矿产地的品位质级价值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单位资源品级价值,然后分析并合理确定矿业权价值占资源毛价值的比例,从而估算矿业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通常适用于勘查程度较低、地质信息较少的金属探矿权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