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签名鉴定在哪里可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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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
复制签名字迹鉴定问题 1.复制签名字迹丢失原有字迹痕迹 每个人都有自己特的书写习惯,每一处停 笔、顿笔均具有明显的字迹特征,这些特征虽能 清晰体现在原件上,但稍不注意也不容易发现, 因此,复制签名时,复制方式不当容易丢失像笔 画停顿、颤抖、拖带等细微的书写动作,导致复 制签名的笔迹特征与原笔迹特征脱节,笔迹特征 发生改变。但笔迹的鉴定需要依据书写顿笔、颤 抖、拖带习惯判定检材字迹是否为仿品,倘若 复制签名丢掉这些笔迹特征,易使鉴定结果失真。 2.复制签名字迹受其他痕迹遮盖 很多团队为减少重复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在多份签名活动中,会采用仿真签,但是经过层层传递流出,签名痕迹遭到磨损影响,受到掩盖增加鉴定难度。
字迹鉴定对检材字迹清晰度要求较高 对于字迹笔画难以辨认的签名字迹,经过仿制过程,会出现难以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的 情况,不符合字迹鉴定标准。但如果字迹笔画虽然不清晰,但存在轻微色差,可以借助图像扫描设备将字迹进行扫描,并使用图像处理软件调整字迹色阶、对比度等,进一步加深字迹的清晰度,尽可能使之反映原字迹笔画。此外,对于缺失笔画的 字迹且复制过程十分粗糙的字迹样材,该类复制 签名缺乏有效笔迹特征,不符合鉴定条件,鉴定通常不会受理类似字迹的鉴定委托。
被鉴定人在有关人员监督下,按一定要求和条件亲笔书写的文字手稿。属于补充样本。由办案人员提出要求和条件,主要有:书写内容、工具、材料、姿势、速度、格式、字体、伪装方法等。主要用于解释鉴定中出现的特征差异,也可用于验证口供真伪。
自由样本(案前样本):从被鉴定人档案和日常工作中的亲笔书写材料中选取;从被鉴定人日常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等活动中书写的零星手稿中选取;以合理的名义、灵活的方式,针对被鉴定人的职业特点,在不暴露鉴定意图的前提下,让被鉴定人自愿亲笔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再加以提取。
笔迹样本应该具备的条件
1、收集程序合法、方法恰当,收集样本一般应由送检人员或检验人员亲自进行。
2、来源真实,经当事人或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提供的样本查证属实,由于当事人或本案的利害关系人对鉴定结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们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能会提供虚假样本,当事人档案材料中有的并不一定是其本人书写,可能有组织填写或他人代写的,需加以甄别。
3、具备与检材的可比性,有的当事人平时书写可能有多种字体,如检材字迹是组合式艺术签名,样本是正常书写笔迹,则样本笔迹缺乏比对条件;数量充分,需尽可能先收集充分的自由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