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申请专利办理价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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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一项法律制度。《专利法》第9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先申请的人”,这就是“先申请原则”。因此,凡具备专利条件的发明创新都应及早申请专利,以获得国家的法律保护。
申请专利必需按照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人撰写。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面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以及各代办处,也可以挂号邮寄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此外,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在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中间文件,以及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和中间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后,便会向申请人寄发受理通知书,书中注明专利申请日和申请号及有关事项。此后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可以直接向知识产权局或各代办处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还可以通过代理机构代缴。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因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而终止: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通过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审查员针对放弃专利权声明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为生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申请审查程序:
(1)受理阶段
(2)初步审查阶段
(3)公布阶段
(4)实质审查阶段
(5)授权阶段
(6)复审阶段
(7)专利无效
专利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专利申请分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1. 外观专利:五个工作日内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一个星期左右出专利申请号即以后专利证书的专利号。从申请日起约五个月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授权后可在广东知识产权网查询),按规定交纳证书费后,约两个月发《专利证书》整个申请时间约为6个月,有效期为10年(申请日起算)
2. 实用新型专利:约一个星期收到专利局“专利受理通知书”,出专利申请号。从申请之日起,约12个月收到专利局“授权通知书”。按规定交纳证书费后,约二个月发《专利证书》。整个申请时间大概要一年,有效期为10年(申请日起算)
3. 发明专利:约一个星期出专利申请号即以后的证书专利号。约三个月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约六个月进入初步公告,约九个月进入实质审查,约十二个月出次审查意见通知,约十八个月出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约二十二个月授权,交纳相关证书费后约两个月出证书。整个申请时间约为两年,有效期为20年(申请之日起算)。
专利授予范围:
一般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①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发明,一般都规定不授予专利。不过这项规定的应用是与国家的实质密切相关的。
②科学发现和自然科学基础原理,因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上直接应用,不授予专利。许多国家都依法律给予奖励(见发现权)。但美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其适用范围包括“发明”和“发现”,其观点是:“凡是太阳底下的新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
③某些物质发明,如以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原子核变换的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食品、饮料等,大多数国家不给专利,但少数工业发达国家则授予专利。其制造方法一般也可以取得专利。
④动植物新品种,许多国家不给专利,少数国家规定授予专利。
⑤诊断医疗方法和药品,也是少数国家授予专利。
⑥计算机程序(软件),极少数国家授予专利。
实行发明专利制度的国家,有些还采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形式。实用新型指对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作出的设计,亦称“小发明”“小专利”。其特点是,对发明要求较低,申请和审批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少,保护期限较短。采用实用新型保护的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如联邦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波兰、菲律宾、乌拉圭等。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富于美感而适用工业上应用的设计。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6年的统计,采用外观设计保护的国家有61个。有的国家规定在专利法中(如美国、泰国),有的国家则在专利法以外另订单行法规(如联邦德国、日本)。中国的《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