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总部经济招商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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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总部经济招商?
总部经济招商主要是园区内注册,园区外经营,采取异地经营。企业不需要实体入驻,不受地域的限制,大力节约了企业的成本,免去了实体入驻的高额费用。企业按照以往的情况正常运营及纳税,总部基地的相关税收优惠福利主要体现在地方财政扶持,这也是目前总部经济招商的特性。总部经济招商不会占用地方资源,并且可以给予地方很大一部分财政收入,地方又把财政收入部分作为一种奖励给予企业,实现-企业的共赢。
总部经济园区返还比例
我们山东、重庆、天津、河南、安徽、江苏等地园区以总部经济园模式招商引资,不要求企业到我们园区去实体入住和办公,企业经营地址依然在主城区不变,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园内注册,园外经营模式)只是让企业把税务关系落在经济园区,即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为实现帮助企业更好发展和促进本地经济持续增长,山东园区对入驻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园区经营纳税后,园区根据预估纳税额对企业实行按比例的纳税返还政策。具体细则如下:(返还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
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地方留存50%)65%---80%的扶持;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地方留存的40%)65%----80%的扶持;
个税:地方留存部分的(地方留存的40%)65%----80%的扶持;
年纳税100万以下扶持地方留成的65%
年纳税100-500万扶持地方留成的70%
年纳税500-1000万扶持地方留成的75%
年纳税1000万以上扶持地方留成的80%
企业当月纳税,次月返还,资金回流快。园区提供配套公司注册服务,从税务到银行开户,后期记账均有人员办理,减少企业奔波。
总部经济是什么意思?
总部经济园区是指一些区域由于特有的优势资源吸引企业在总部集群布局,形成总部集聚效应,并辐射带动其他区域发展,由此实现不同区域分工协作、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返税政策是为了扶持地方经济发展,对于入驻税收优惠园区的企业采以先征后返、多缴多退的方式来返还部分企业已缴纳的税款,从而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重庆、天津、河北、四川、贵州等地总部经济有限公司扶持奖励政策:
在园区内成立有限公司或者迁移主体公司,正常纳税,当地会根据当地财政留存比例进行返还奖励,具体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全额留存的50-80%进行返还。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总部经济园区具体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为50%,在此基础奖励扶持企业75%-9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为40%,在此基础奖励扶持企业75%-90%;
园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及时,当月纳税,次月扶持企业;
当然园区的产业扶持政策跟国家的普惠性政策是不冲突的,并不是享受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就不能同时享受地方性税收扶持政策。两者是可以叠加享受的,也是在国家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总部经济注册型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企业入驻园区(注册公司) 享受招商扶持奖励政策+产业扶持补贴,地方经济贡献奖励,园区招商办,注册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公司迁址均可享受招商优惠返还奖励,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将公司业务放至到园区开展,即可享受优惠扶持政策。总部经济企业扶持。园区直属招商,奖励资金按月兑现,政策稳定。
一、园区招商扶持政策:
优惠政策扶持全行业,扶持企业发展,园区(按月)统一奖励。
全国各地的企业家朋友都可申请园区的招商优惠政策
二、优惠政策扶持周期
按月扶持。园区优惠政策稳定有效。
三、企业优惠政策园区介绍
总部园区为了大力发展当地的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持助力。园区招商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