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代办有机(食品)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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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自己的产品认证机构,使用不同的认证标志,来标明认证产品对相关标准的符合程度,如UL美国保险商实验室安全试验和鉴定认证、 CE欧盟安全认证、VDE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认证、中国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和CCTP(简称萌芽)标志等。
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 四级。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国家标准20906项(不包括工程建设标准)。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又名中国强制认证(英语: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简称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是人民共和国实施的国家标准,是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CNCA)根据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制定,由CNCA执行,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授权新成立的国家“认监委”的工作职能,实施强制性的产品认证制度。这一制度要求产品认证按照ISO/IEC导则65认可评定,并应得到的授权。认监委对产品强制性认证,将启用新的统一的“中国认证”标志(CCC标志),实行内外一致的新的认证收费标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国家质检总局已授权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CQC)开展产品认证(CCC标志)的有关工作。同时,CQC按照ISO/IEC导则65评定认可开展非强制性产品认证。CQC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设置的具有第三方公正性质的认证机构。CQC分已加入了国际认证联盟(IQNET)和国际电工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并成为中国国家认证机构(NCB)。
型式检验认可
为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检验,是由认证机构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通过一系列试验及合理评价来证明受试样品是否符合其相应标准的过程。它是产品安全认证的个重要环节。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的有关国家标准。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是由认证机构依据实验室检测的要求而确定的。取样地点是从制造厂的终产品中随机抽取。型式检验由经国家或CQC认可的、立的检验机构进行。如果有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检验机构缺乏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立的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 检查评定
企业要想产品质量并持续地满足标准的要求,则根据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仅仅依靠对终产品的抽样检验来进行产品的认证是不完全的。即使是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抽样检验也只能证明一个产品批量的质量,不能证明以后生产出厂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通过检验评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来证明企业具有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
监督检查是对生产企业的质量能力进行定期复查,使企业坚持实施已经建立起来的质量体系,从而产品质量的稳定。这是一项认证质量的监督措施。监督检查的内客要比体系检查简单一些,是查看前次检查的不符合项是否已经得到有效改正,质量(环境)体系的修改是否达到质量和环境指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