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低金额FTA产地证与清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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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FTA优惠原产地证是一种区域原产地证,中国与巴基斯坦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协议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因此出口巴基斯坦,只有办理中巴FTA产地证才能享受关税优惠哦。
问:我们有批货去巴基斯坦的,客户问我们可不可以做FTA产地证,然后把原本100美金的产品,做成60美金的发票给他清关?因为我们产品出口申报金额是按实际的,请问一下这样是否对他们清关有影响?
答:1、去巴基斯坦只有办理中巴FTA产地证才可以享受关税优惠;
2、中巴FTA产地证可以按照客户的要求做低金额,给客户的发票金额和FTA金额对应上就没问题。这个跟您国内出口申报的金额不冲突,所以不会影响客户清关。但是切记不能做得太低,太离谱就行。
问:请问现在是不是一定要在报关出口前申请中巴FTA产地证?如果没有在报关单上填写产地证编号,货物到港后是不是就无法享受关税优惠了?
答:虽然去年开始有关于这个政策的推动实施,但是实际出口活动中,很多没有填写产地证编号,或者编号有错的情况下,货物到港都是可以正常清关及享受关税优惠的。所以这个不必太担心,没有什么影响。可以开船后办理,如果您实在担心,您也可以找代理公司提前帮您把信息录入系统拿产地证编号,开船当天没有什么问题再出证。
中巴FTA产地证实质是为使我国和巴基斯坦两国之间的进出口产品顺利通关、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出口巴基斯坦FTA产地证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签发,双方承诺分两个阶段对90%的货物进行关税减让。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5%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