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行业的危险废物日常如何管理?
汽修行业企业日常管理涉及外部管理及企业内部管理两个环节,具体为:
外部管理
应到所在地区环保(分)局进行固废申报登记,详见沈阳市网站。
其后结合企业自身的固废管理计划,对拟转移的危险废物向提交转移计划及相关要件,待审核同意转移计划之后,在转移前3日内申领转移联单,并告知所在地。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按照环境要求,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内部管理
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逐条对照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制定汽修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组织落实;
二是建立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台账、标准危险废物暂存库房,对企业的危险废物从产生、暂存、运输、处置全过程实施规范化管理。
汽修厂管理、储存危险废物应作哪些日常检?
1、对汽修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安全管理情况;应急救援工作准备等情况进行了检。
2、对操作间、危废处置室、易燃易爆品储存间等安全 生产关键点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包括灭火器设备陈旧、不足以及违规操作和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汽修店将拆下来的汽车废旧电 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给没有回收、处置的企业肆意处理等违法行为和线索有义务向汇报。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产生机动车维修与拆解行业涉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及码有:
1、车辆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900-214-08);
2、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油泥(900-199-08);
3、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900-252-12);
4、报废机动车拆解后收集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900-018-15);
5、车辆制动器衬片的更换产生的石棉废物(366-001-36);
6、喷漆作业房尾气收集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900-039-49);
7、废机油滤芯、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含或油漆的抹布(900-041-49);
8、废铅酸蓄电池(900-044-49);
9、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900-049-50)。
列入豁免名录的危险废物为: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900-041-49),混入生活垃圾的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汽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1、建立的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或贮存区域,做到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2、贮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
3、贮存房间应有防渗的硬化地面、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废铅酸电池存放区域,地面须采取防腐、防渗处理。
4、危险废物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
汽修厂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应执行《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如实申报登记,并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采取环境污染防范措施。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禁止擅自弃置、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个人或者无的单位或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禁止无或者不按照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所有机动车维修厂应注意,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等,都属于危险废物。应由有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划)。转移危险废物要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未按规范要求处置,一旦被实会受到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是数量累计达到3吨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印刷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流程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技术路线应该是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处理,到终处置的全过程控制。在执行该技术路线的过程中,印刷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单位承担危废收集、贮存的责任,承担危废运输及为处置的费用,并将危废交给有危废的单位为处置,以确保终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印刷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满足相应的标准、遵循相应的管理政策要求。另外,在危废转移、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伴随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作为危废去向的。
印刷危废的处置
印刷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印前工艺和印刷过程,主要有感光材料废物、染料涂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精馏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废、废矿物油等。
印刷工业是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的都市产业, 且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为此,重视印刷行业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我国危险废物的管理已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所以印刷行业应从企业自身管理出发重视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200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010.1万吨,2018年达到43.0万吨,同比增长15.78%。由于危险废物带来长期的环境污染和潜在的环境影响,社会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关注。新《固废法》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对危险废物制度进行了完善:
一是建立信息化体系。第七十五条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同时,在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二是调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并且应当调整。
三是强化危废处置设施建设。第七十六条规定,省级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废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并强调,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四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处置的危废;贮存危废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是危废跨省转移管理。
第八十二条规定,转移危废应填写、运行危废电子转移联单;跨省转移危废的,应向危废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率,具体办法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门制定。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工作
1.凡购买使用化学、试剂等的人员都有责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经常检上述物品的质量和标签,以防标签脱落及物品变质,造成无法使用或处置困难
2.各实验室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随时产生随时收集到满足规定的盛装容器中,并适时存贮到本室的危险废弃物存放柜中,在收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1)不相容的物质(即,相互反应的物质)应分别盛装在各自的容器中
(2)为了安全,防止收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收集危险废弃物时要确保盛装容器上标签内容与内盛物质的一致性,不要随意改动标签,有改动痕迹的标签视为无效标签
(3)不稳定的物质应先做好预处理再收集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