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制报公司注销登报热线
-
≥ 1件¥1.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福建法制报登报咨询电话400-012-0070
广告刊登注意事项:
1.凡在本报社刊登广告的单位,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广告内容与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相一致。
2.宣传获奖产品的广告及使用注册商标的广告,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获奖的产品应标明日期及颁奖单位。
3.本报社对广告内容有权按照广告管理法规进行修改。
4.广告收稿后,报社在收到停止刊登通知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负担。
5.广告费须一次付清,报社收到汇款及有关资料后在两周内安排发布广告。
6.其它注意事项来电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