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梁桥式起重机是现代工业生产和起重运输中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自动化的重要工具和设备。 所以单梁桥式起重机在室内外工矿企业、钢铁化工、铁路交通、港口码头以及物流周转等部门和场所均得到广泛的运用。
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提升机构由提升电动机、减速器、卷筒、制动器等组成。提升电动机经联轴器、制动轮与减速器连接,减速器的输出轴与缠绕钢丝绳的卷筒相连接,钢丝绳的另一端装吊钩,当卷筒转动时,吊钩就随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或放开而上升或下降。对于起重量在15t及以上的起重机,备有两套提升机构,即主钩与副钩。
桥架是桥式起重机的基本构件,它由主梁、端梁、走台等部分组成。主梁跨架在跨间上空,有箱形、析架、腹板、圆管等结构形式。主梁两端连有端梁,在两主梁外侧安有走台,设有安全栏杆。在驾驶室一侧的走台上装有大车移行机构,在另一侧走台上装有往小车电气设备供电的装置,即辅助滑线。在主梁上方铺有导轨,供小车移动。整个桥式起重机在大车移动机构拖动下,沿车间长度方向的导轨上移动。
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单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g.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h.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i.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在操作前,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龙门吊备案需要以下相关手续:
出厂合格证,制造企业资质证,安装人员操作证,开工告知,自检报告。
一、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先予排除。
b.操作者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 ,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