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式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的工艺水平、工匠的技艺,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清代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清盛世”时期。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明式罗汉床的结构也十分合理,如明式罗汉床的座面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在四边用45°格角榫攒起来,面板四周嵌入边抹,边抹所开的槽留有一定的余量,从而使面板有伸缩的余地,并且也不至露出不够美观的木材断面。
在造型上,明式罗汉床大多严格遵守轴对称的法则,在选材时尽力使左右两腿及围子等的纹理一致,以达到左右对称,即使不是的对称,也力求达到整体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