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气体顶压设备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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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2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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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2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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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台¥20000.00
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是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研制开发的***自动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由智能控制柜、稳压泵组、气压水罐、气瓶组、水气控制系统、自动补气系统及管件等组成.是消防供水的***产品。
设备工作原理
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中消防气压水罐是储水部件,其有效水容积**低要求3m3。气压水罐均采用补气型气压水罐。该类设备靠大型气压水罐提供10min消防初期用水量,不设消防泵组,只设有消防稳压泵组。主要不同在于气体顶压设备采用高压气瓶组储存消防工作时的动力气源,动力气源与气压水罐分置,当消防指令到达,启动顶压系统向气压水罐输入满足消防工作压力的压缩气体,将罐内消防用水置换排出,消防用水以恒压状态供给消防部件。
气体顶压设备是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GA30.1-2002》等规范要求设计的完全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要求的一种全自动消防供水设备,并经过公安部“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水平。
气体顶压设备应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消火栓、自动喷淋、消火栓喷淋合用、水幕、水喷雾等消防供水系统。 消防气体顶压供水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1.对已经调试好已正常运行的设备,需有专人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乱动控制柜的按钮,开关等。以免影响设备的性能和破坏机构;
2.电控柜内电器件应做定期检查,以防松动影响使用,管路,阀门及附件也应定期检查,盘车,以防锈蚀或沉淀物堵死;
3.水源(水箱、水池)应备足水量,严禁缺水运行;
4.水泵应按水泵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定期保养、维修;
5.运行中的设备应经常观察各部仪器显示参数是否准确灵敏;如发现仪表指示不准,泵组声音异常应立即断电检修,不得勉强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