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观鹏字画鉴定,名人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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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结合存世古字画的实际情况,鉴定结论并非如此简单。某些有款作品,不是非真即伪,如唐宋时期摹拓、复制的一些古字画副本,并非有意作假,而是为保存流传,这些水平、临仿逼真的摹本,经鉴定虽否定它为真迹,但也不可简单列入伪品,应具体确定其所摹时代,归入此时代真品之列,这已属于明是非。而有些无款作品,本身就是有意造假,如明清时期一些地区性伪作,虽没有名款,也应归入伪品之列,无必要定时代或作者,这又属于辨真伪。还有一些作品,如代笔画,款真画假,或画作亲笔、代笔参差,就既有辨真伪又有明是非的问题。因此,鉴定字画不能简单地一概肯定或否定,应将各种状况一一分辨清楚,揭示其本来面目,方算达到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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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就是比较,“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比较是指实物间的比较,真迹与真迹比,同时代或同一人作品之间相互比,从中寻找共同点;真迹与伪品比,不同时代或不同人作品之间相互比,从中找出相异点。通过反复比较,就能逐步掌握时代、个人的风格特点。因此,多看实物,多作比较,是提高“目鉴”水平的关键。同时,观看、比较实物,不能仅仅停留在直观的感性认识阶段,上升到理性认识,即通过比较找出其间的内在关系,以及某时代、画家、作品本质方面的特征,这样才能在心目中牢固地形成准确鲜明的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之“样板”,以此作为以后鉴定的可靠依据,并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检验、修正、充实、从而达到更客观科学的认识,目鉴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诚然,以目鉴定真伪的先决条件是该时代或该画家的存世真迹多,鉴者见得也多,有实物可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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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古字画,经常需要鉴、考并用,鉴中有考,考中有鉴,一般情况下以鉴为主。倘目鉴水平不高,判断有误,考证再精微,也于事无补。像元黄公望《富春山居图》真假两卷鉴定,曾几度真伪颠倒,问题就出在“鉴”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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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字画鉴定的依据:
即判定一件作品是真还是假的根据和理由是什么?这些根据,当然从作品本身所呈现的诸因素中去找,如本幅画面、作者款英他人题跋、鉴藏印记、质地、尺寸、装潢等。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称为主要依据,此即本幅画面所反映的时代风格
风格(包括画家本人的款印风格),其它因素则称辅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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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要依据的时代气息和个人风格,也通过诸多因素反映出来,如画面本身所含的题材构思、思想内容、构图造型、笔墨形式、风貌格调等,都打上一定的时代烙印,并显现出画家的个性特征。
这些因素相综合,就形成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
然而,这些因素也有主次之分,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笔墨,因为这是能反映个性、不易仿效的因素。
其它诸如题材、内容、构图、造型等,摹仿品完全可以依
画瓢,难以据此判真伪;
而且它们有一定的延续性,后代可以沿袭前人,在时代性上只能“断前不断后”。
至于思想情感、审美趣味,属于比较抽象、不好把握的因素,更难作为准确的、主要的鉴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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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法对每个画家来说,都不相同,即使属于同一类型的笔法形式,也无完全一致者。因为笔法是一个画家经过长期操练、自然而然形成的,一旦凝定成习惯特点后,本人主观上想改变都难。模仿者不可能具备与之相同的操练过程和时间,也会因功力的深浅不同而呈现了某种差异;至于个性鲜明的笔法,就更难奏效。因此依据笔法来掌握个人风格以至时代风格,是可靠和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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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字画鉴定的辅助依据,包括题跋、印章、纸绢质地、尺寸装潢、著录文献等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起佐证作用,特殊情况下才起决定作用,不作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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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家的艺术气息。
艺术气息又指艺术风格、特征、气质、调子等等,对鉴定而言,气息两字更为准确。书画家经过长期的积累,必然会形成一种习惯(习气),笔法、构成、色彩等自有一套,特别是用笔、笔触,应有特之处,伪作仿作能做到形似,但气味、格调决然不同,自然达不到神似,所以深谙此道者,在判断一件作品真假时,往往句话就是气息蛮好、气息对的;而判断是赝品时,则说:气息不对,气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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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作品的落款和印章。
常常见到书画鉴定家手拿放大镜在落款和印章处细看,事实上,落款的书法和印章能看出破绽。先看落款书法和签名,一是从笔法、字法、短文上辨认,功力不济者,很难全面周到的;三是从书画家常用落款位置、常用名号签署习惯上判别。再看印章,一是看印文,仿刻的印文多半呆滞、毫无生机。即使利用当今的电脑仿刻,在印文线质、自然崩坏及斑驳边栏上也很难与原印神采吻合。二是看印泥,元代以后印泥是油调朱砂而制;而宋代以前多用水印,以水调朱,明清以后的印泥调制方法不同,印迹颜色也不同。在当代也有光明印泥、美丽印泥、八宝印泥、西冷印泥、堆朱印泥等,书画家各有所好,作假者往往考虑不到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