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美国有机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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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产品管理机构
USDA负责管理美国产品的立法、认证认可、处罚和国际合作,具体由其农产品市场司(Agricaltural Marketing Service,AMS)下设的NOP负责,内设三个处:标准处、认可和国际合作处、监督处,分别负责机构批准(认可)、投诉处理、案件调查、实施处罚、市场监测、法规、标准、投入物质列表(National List)的修订、法规标准的解释等。
USDA下设的国家有机标准理事会(National Organic Standard Board,NOSB)负责对有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建议。NOSB由15名成员组成:4名农场主代表、3名环保、3名消费者代表、2名加工者代表、1名零售商代表、1名科学家(生态学、化学、毒理学)代表和1名USDA认可机构的代表。NOSB下设6个分理事会:种植作物分理事会、畜禽分理事会、有机操作分理事会、投入物质管理分理事会、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分理事会、政策建议分理事会。
有机标识的使用
有机标识包括两部分: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和(或)使用美国农业部统一的圆形有机标签(带有USDA和Organic字样)。美国联邦法规第七章205款D部分规定了有机标识的使用要求。只有通过认证的产品才能使用有机标识(年销售收入5000美元以下的有机农场除外),并在产品标签上说明实施有机认证的机构名称。
USDA有机标签
1.“有机”(100 percent Organic)
要求产品所含成分全部通过有机认证,并在成分表中按含量从高到低列出所有成分,可以使用USDA有机标签。
2. “有机”(Organic)
要求产品中95%以上成分通过有机认证,而其他成分在“投入物质列表”中(水和盐除外),成分表中明确写明哪些成分是有机的,如“有机茴香”,或通过在产品后面加注星号等符号表示,可以使用USDA有机标签。
3. “有机制品”(Made with Organic)
要求产品中70%以上成分通过有机认证,而其他成分不要求是产品,但不能包含使用转基因、电离辐射等禁止方式生产的产品,其中的非农产品成分列入“投入物质列表”,不能使用USDA有机标签。
美国已与加拿大、欧盟、日本签署有双向的互认协议,与中国台湾签署了美国出口产品的认可协议,与新西兰、印度、以色列签署了进口到美国产品认可协议。
NOP已认可来自澳大利亚、德国、阿根廷、新西兰、美国、澳大利亚、秘鲁、瑞士、意大利、玻利维亚、印度、西班牙、日本、比利时、墨西哥、荷兰、法国、亚美尼亚、哥斯达黎加、土耳其、巴西、以色列、危地马拉、加拿大、奥地利、中国台湾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十家认证机构,这些认证机构可以对所在国(地区)之外的产品进行认证。目前已有来自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美国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机构在中国开展输美产品认证。
2020年10月5日,美国农业部《关于加强有机食品监管的部门规章》(草案)完成意见征集,共收集到各界1500余条意见。这说明此次的有机法规变化是的,值得关注。要想了解新变化,知道原来什么样。在此分享这些关于美国有机食品管理体系的基本情况(2015年),供感兴趣的读者了解。也感谢无名作者的收集整理。
美国有的产品市场,2010年有机食品(包括饮料)销售额达到267亿美元(其中果蔬类产品占38%),较2009年增长5.8%,占美国全部食品销售额的4%。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越来越多的美国消费者倾向于购买有机食品,《美国有机食品市场分析报告》预测,2014年有机食品销售额将达到420亿美元。美国现有通过认证的有机作物种植基地480万英亩,占全美作物种植面积的0.6%,其中有机食品种植基地260万英亩。有机食品种植基地面积超过10万亩的共有13个州,其中加利福尼亚州多(43万英亩),排名二至五位的州分别为威斯康星州、北达科他州、明尼苏达州和蒙大拿州。
根据美国农业部(USDA)国家产品办公室(NOP,National Organic Program)的定义,“有机”是一个标签术语,指那些通过批准方法生产的产品,采用生物、微生物、机械相结合方法以促进资源循环、维护生态平衡、增强生物多样性 ,不得使用合成化肥、污水沉淀物、辐照和转基因技术。
1. 认证机构的认可
目前共有84家认证机构(包括私营机构和机构)通过USDA的认可,可以从事产品认证活动,其中49家是美国机构,另外35家是美国以外的机构。大部分机构是直接被USDA-NOP认可的,20家机构是通过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认可协议获得认可的。目前尚无中国机构获得认可。
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向NOP下设的认可和国际活动处(AIA)递交申请表,并缴纳500美元申请费用。由评审办公室(Audit,Review and Compliance Branch, ARC)进行文件审核,并组织评审组对认证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在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的基础上,AIA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对认证机构开具的不符合项整改完成后,将审核通过的报告提交认可(Accreditation Committee,AC);AC再次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后,做出是否予以认可的建议并报AMS;AMS终决定是否予以认可,对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证书并在网站上发布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认可范围、认可有效期)。
有机认证的实施
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交其产品管理体系文件、申请人信息、此前进行有机认证的情况(包括不符合项报告、整改行动、整改记录等)。认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进行文件审核和现场评审,如确认申请人能够完全符合有机法规要求或仅存在微小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将向申请人签发有机认证证书,并同时说明对微小不符合项的整改要求。对获得认证的产品,需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复查评审。
土壤肥力和作物营养管理措施:
(a) 生产者选择和采用能保持或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生物条件,同时能减少土壤侵蚀的耕作和种植方法和措施。
(b) 生产者采用轮作、覆盖作物和施用动植物肥料来满足农作物养分的需求和保持土壤肥
力。
(c) 生产者施用动植物肥料来保持或增加土壤有机质,但不能因此导致植物养份、致病生物、重金属或禁用物质的残留物对农作物、土壤或水的污染。
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
生产者采用有机方式种植的种子、一年生种苗和植物繁殖材料。更多标准可以百度搜索美国产品认证查阅。
认证程序的特别问题
1、认证程序的一般问题,请参考“有机认证步骤简介”
2、应在现场检查之前提交并复审有机管理计划。并且每年应更新,每年要复审。
3、有机管理计划的任何有关改动例如:新的生产场所或地块,新作物,新肥料或农药、新原理供应商,新的加工食品配方,或者新标签,在使用前要递交给认证机构批准。
4、特别关注这样一个事实,经营者拿到被抽到的样品,要立刻告知他检验结果。
5、证书直到被撤销,暂停或交回都是有效的。如果一个经营者想要停止(暂时或永远地)NOP认证,应该正式地交回NOP证书。否则,CB暂停它。暂停认证只能由USDA恢复,而不是认证机构。
6、在建议暂停或建议撤销后,在暂停或撤销生效前客户有30天或者与认证机构达成
解决协议(有无第三方的居中调解均可),或者向USDA申诉。
7、为了只使用有效的NOP证书,遵守§ 205.504 (b) (5)。
8、申请者任何时候都可以取回您的证书。您将负责撤销期间所提供的服务费用(§ 205.402 c)。
标签要求
1、除了确定操作者自己的信息和其他标签规章总体要求的信息,在生产者、处理者,分销者名称的下方包含认证机构的名称或标签
2、认证机构的图标不能大于USDA的图标
3、当使用USDA的图标的时候,重视§ 205.311中所描述的详细内容。
4、自愿使用USDA标签
5、在使用前任何零售标签递交认证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