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编写科技项目报告的软件项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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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浙江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础、活力以及难点均在县域。十年来,浙江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建设企业研究院,把科技资源配置到企业,激发内生动力,带动各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十年间,浙江高新技术企业从2012年的0.45万家增至2021年的2.86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从0.56万家增长到8.66万家。2016—2021年,浙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连续6年稳居全国第3位,企业的研发投入、科技人员、研发机构、承担科技项目、授权专利数量均占全省的80%—90%。
6月25日上午,加快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暨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在湖北武汉举行。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湖北省委书记王蒙徽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主持会议。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邵新宇出席会议并传达了国家布局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有关意见。湖北省政协党组书记、孙伟,省委副书记李荣灿,省人大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等领导出席会议。湖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在汉高校、院所、大型企业负责人,部分院士及获奖代表参加会议。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二是不断强化关键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见》对科普工作的6类关键部门作出明确要求:强调各级党委和要履行科普工作领导责任,把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科技创新协同部署推进;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科普行政管理责任,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科普规划和督促检查;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强化科普工作职能,提供科普决策咨询服务;各类学校和科研机构要强化科普工作责任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科普资源供给;企业要履行科普责任,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各类媒体要发挥传播渠道重要作用,主流媒体要发挥示范作用,加大科技宣传,增加科普内容。新兴媒体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科普作品的科学性审核。
三是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公民的积极性。《意见》要求科技工作者要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事业,自觉承担科普责任。运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准则,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表率。《意见》还号召公民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把提升科学素质、掌握和运用科技知识作为终身学习重要内容,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等不良现象。
2025年,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共同体。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规划、政策的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制约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基本破除。涌现一批科技人才、创新型企业家和创业投资企业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3%,长三角地区合作发表的国际科技论文篇数达到2.5万篇,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5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3万件,长三角地区跨省域国内发明专利合作申请量达到3500件,跨省域专利转移数量超过1.5万件。
共建一批长三角高水平创新基地。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建设。鼓励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市”)在科技、共性关键技术和公共安全等领域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共建一批长三角实验室,支持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加快发展。加快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对标国际高标准、好水平,围绕提升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水平,打通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构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多元主体的协同创新共同体,提升能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创新策源能力。对标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强化数据治理和标准建设,积极推动长三角科学数据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