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专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决策用,备案报告
-
面议
强化数字技术在治理中的创新应用。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司法执法、行政执法、信用建设、食药追溯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推进非现场监管、移动电子执法和风险预警模型等现代化管理方式,探索“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模式,增强态势感知、科学决策、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基层治理,加强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培育“互联网+社区治理”示范创新点,深入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
2.加快数字社会布局优化。
深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全域感知、融合泛在的新一代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全面推行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推动城市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和运行态势全域感知,构建完整的“智慧城市运行一张图”,全面支撑城市日常运行、管理、决策和应急指挥。建立智能分析、信息共享、协同作业的城市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多维度、多领域智慧应用场景创新。加快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打造江苏建造品牌。探索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支持建设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新型智慧社区(街区),进一步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向基层延伸。
加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数据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地位,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深化数据应用创新,探索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加强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1.强化数据要素供给。
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归集和治理。构建的全省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制度,确立政务数据采集的目的、范围、方式和流程规范,持续推进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等领域数据资源汇聚,按需汇聚水电气等行业数据,推进专题库建设。创新面向业务应用的公共数据汇聚机制和模式,完善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扩大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和共享范围,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融合汇聚和开发利用。强化公共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完善公共数据治理领域的制度和规范建设,加强数据治理考核、评估,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实现数据质量的全闭环管理,提高全省公共数据资源质量。
提升社会数据治理能力。以公共数据带动民用、商用大数据协同发展,鼓励、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主动积累数据,对行业和市场数据资源进行系统全面的采集、汇聚、整合、存储,集约建设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行业数据资源平台。聚焦城市管理、应急响应、防控等需求紧迫领域,推动数据协同治理先试,探索主导、多元联动、共建共治的新机制,提升社会数据治理能力。发挥地方、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引导工业、金融、电力等省内行业企业探索数据规范管理的机制和模式,强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打造分类科学、分级准确、管理有序的数据治理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数据治理组织机制、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推动企业建立数据官(CDO)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开展DCMM国家标准贯标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参与DCMM评估,遴选一批企业数据治理案例并加以宣传推广。
2.
做大做强跨境数字贸易。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加快南京、苏州、无锡、南通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升级建设,积极推进全球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市建设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促进境内外数字资源、内容、产品、服务和项目的展示、交流和对接,加强数字版权确权、估价和交易流程服务支撑。推动数字服务出口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等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持续开展数字服务贸易基地建设,支持发展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出口、离岸服务外包及服务型制造,打造数字贸易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的集聚区。提升数字贸易服务支撑能力,提供数字贸易大数据管理、政策咨询、分析预警、信用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服务,促进数字贸易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培育以研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环节为的综合服务供应商。
打造高水平数字经济对外开放平台。打造数字经济全球重要会展和对话平台,高水平举办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博览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积极参与重大数字产业技术交流活动和国际性数字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升江苏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全球影响力。促进数字科技创新跨国交流合作,加快建设深时数字地球国际研究中心(苏州)等重大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平台,鼓励有实力的数字企业在国际创新资源高度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吸引海外大学、科技组织、跨国公司来江苏设立多样化数字经济创新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