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执法记录仪,防爆音视频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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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应当设专人对防爆执法记录仪进行保管。使用人应当在上班前或者开展现场执法活动前领取防爆执法记录仪并进行性能检查,在下班后或者执法活动结束后交还。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
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执法事项开始时,要对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亮证情况进行记录。声像资料反映的起止时间应当与相应文书记载的起止时间一致。
因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防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人员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防爆记录仪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执法记录仪妥善保管和维护,严禁违反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法记录仪,严禁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执法记录仪因故障或损坏不能使用的,使用人员应及时联系管理员安排维修。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为各执法机关实际工作中的。随着移动互联网及移动传媒的快速发展,执法机构个别工作人员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常被揭露出来,给正规执法造成恶劣的影响。各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在此大环境下,执法记录仪行业快速发展。
防爆执法记录仪是⼀种具有同步录⾳录像功能的便携式执法取证设备,对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实现公正执法、⽂明执纪,保护执法⼈员和当事⼈合法权益,保障执法⼈员依法履⾏职责,促进提⾼执法⽔平,监督执法⾏为提供了重要保障。
执法记录仪可警⽰震慑违法⾏为⼈,⾃觉遵守法律法规。执法⼈员在执法时,如果正常使⽤执法记录仪并提前告知执法相对⼈,使其意识到⾃⼰的⼀举⼀动、⼀⾔⼀⾏都将被录⾳录像,直接会使其收敛不良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