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华办事处银行开户费用咨询
-
面议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当地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步骤:提前预约银行客户经理或直接带相关材料前去;在客户经理的指引下签相关文件、盖章;银行会将相关资料报送央行,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央行会下发开户许可证;等待客户经理通知去取证、回单卡、U盾等;在客户经理的指引下进行账户存款等剩余操作。注:一般来说,在开户和取证中,法定代表人至少亲自到场一次。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制度。自愿选择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账户,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干预存款人和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存款保密原则。即银行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帐户。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印鉴卡片上填写的户名与单位名称一致,同时要加盖开户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出纳人员三颗图章。它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据,银行在为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凭开户单位在印鉴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审核支付凭证的真伪。如果支付凭证上加盖的印章与预留的印鉴不符,银行就可以拒绝办理付款业务,以保障开户单位款项的安全。
临时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临时存款帐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的证明文件,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外地临时机构可以申请开立该帐户,并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帐户,并须出具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临时存款帐户开立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设此帐户。
迁移帐户。单位发生办公或经营地点搬迁时应到银行办理迁移帐户手续。如果迁入迁出在同一城市,可以凭迁出行出具凭证到迁入行开立新户,搬迁异地应按规定向迁入银行重新办理开户手续。在搬迁过程中,如需要可要求原开户银行暂时保留原帐户,但在搬迁结束已在当地恢复经营活动时,则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开户银行结清原帐户。另外,按照规定,连续在一年以上没有发生收付活动的帐户,开户银行经过调查认为该帐户无须继续保留即可通知开户单位来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开户单位接通知后一个月内办理,逾期不办理可视为自动销户,存款有余额的将作为银行收益。
在银行对单位帐户进行检查时,提供帐户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只供本单位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各种收付款凭证,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不得套取现金,套购物资;严禁利用帐户搞非法活动。各单位在银行的帐户有足够的资金支付,不准签发空头的支款凭证和远期的支付凭证。及时、正确地记载银行往来帐务,并及时地与银行寄送的对帐单进行核对,发现不符,尽快查对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