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来源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因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将评审环节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原件。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