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危废处理公司-上海普陀一般固废处置公司-上海一般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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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回收利用有利于从源头减少产生量和危害性,但是要对其进行全面、严格的风险控制。危汇网认为至少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环境风险可控,即绝不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或隐患。这是起码的要求,在工艺和技术等方面应考虑。二是健康风险可控,即绝不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既要保护操作人员健康不受危害,也要注意周边人群不受影响。特别是在选址和管理方面,应予以考虑。三是事故风险可控,即绝不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安全事故。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应进行考虑。
工业危废回收利用将是大市场,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目前已经具备了相对成熟、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危废处理与利用技术。如铬渣做熔剂用于烧结炼铁、高温水解氧化处理氰渣、焙烧法处理含汞盐泥、有机氟残液焚烧处理、废碱液和废酸液回收技术等。这些技术无疑对于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开了个好头,因此,还要大力提倡危险废物处置的无害化,积极研究的技术来代替传统的方法。
企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一)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二)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三)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艺体系概述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与污染预防体系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分类、检测、包装、综合利用、贮存、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固化法
固化法是将水泥、塑料、水玻璃、沥青等凝结剂同危险废物加以混合进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封闭在固化体内不被浸出,从而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的。
固化法能降低废物的渗透性,并且能将其制成具有高应变能力的终产品,从而使有害废物变成无害废物。
水泥固化法
水泥固化是以水泥为固化剂将危险废物进行固化的一种处理方法。水泥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混合会发生水化反应,产生凝结后失去流动性则逐渐硬化。水泥固化法是用污泥(危险固体废物和水的混合物)代替水加入水泥中,使其凝结固化的方法。
对有害污泥进行固化时,水泥与污泥中的水分发生水化反应生成凝胶,将有害污泥微粒包容,并逐步硬化形成水泥固化体。可以认为,这种固化体的结构主要是水泥的水化反应物。这种方法使得有害物质被封闭在固化体内,达到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水泥固化法由于水泥比较便宜,并且操作设备简单,固化体强度高、长期稳定性好,对受热和风化有一定的抵抗力,因而利用价值较高。
水泥固化法的缺点:水泥固化体的浸出率较高,通常为10-4~10-5g/(cm2.d),因此需作涂覆处理;由于油类、有机酸类、金属氧化物等会妨碍水泥水化反应,为固化质量,加大水泥的配比量,结果固化体的增容比较高;有的废物需进行预处理和投加添加剂,使处理费用增高。
实验室废碱处理
1.碱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碱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酸性物质;金属;过氧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2.酸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无机酸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碱性物质;金属;有机物质;还原剂;氧化剂;;溴化物、碳化物、硅化物、磷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混入后会产生有毒气体之物质如:、硫化物等。
3.非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或过氯盐。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4.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氯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碱金属如钠、钾;亚二甲酰;塑料、橡胶、涂装。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5.(含铬)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检验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硼砂、单宁酸、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6.重金属系(镉) 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重金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强酸;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7.氰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性物质;有机物质;强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过 氧化物及氯酸物;汞、氯、溴及会引起爆炸产生有害气体及恶臭等成分;二氧化碳。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8.汞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钾、钠、镁、锑、、硼砂、铜、铁、铅;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单宁酸、 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9.污泥及固体类废弃物:
如无机污泥有机污泥等固体废弃物,请用密封袋统一包装好后,再集中回收。勿将此类废弃物放入废液收集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