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基本原则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尽可能通过回收利用,减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和资源化的危险废物应进行安全处置;安全填埋为危险废物的终处置手段。
危险处理、处置的定义
危险废物的处理,是指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手段,将危险废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分解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化学形态的过程。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置于与环境相对隔绝的场所、避免其中的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过程。
危险废物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废试剂(液)转运要求
1.试剂(液)存放时,瓶口应向上,液体、固体分开收集。如重金属试剂、氧化剂、还原剂、酸、碱、溶剂分类收集,并标识清楚,含量。
2.实验室应根据标各类废试剂(液)的类别、特性进行标识,分类收集,摆上放于木箱、塑料箱或硬质纸箱内,密封良好,确保废试剂(液) 无渗漏。箱内玻璃瓶应有泡沫或纸皮间隔,防止运输途中碰撞、摩擦。每个包装箱外应标明箱内试剂(液)类别、数量,并与提供给的清单相符。
实验室废试剂(液)内不得混有无标签、标签不清楚或清单以外的废试剂(液)。
3.实验室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全部已收集的废试剂(液)清单(包括名称、数量等),并不含、爆炸性、性、、类物质。
如何处置危险废弃物?
工作程序
1.各单位收集存贮的危险废弃物要分类统计
2.危险废弃物分类分批按时送交到地点,交由国家批准的相关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各单位送交危险废弃物时,再一次检,直接盛装容器和二次包装是否满足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如何安全处理过期的实验试剂?
1.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置于燃烧炉中燃烧。如果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上风方向进行点火燃烧。并且,监视至烧完为止
2.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可把它与可燃性物质混合燃烧,或者把它喷入配备有助燃器的焚烧炉中燃烧。对之类难于燃烧的物质,往往会排出一部份还未焚烧的物质,要加以注意。对含水的高浓度有机类废液,此法亦能进行焚烧
3.对由于燃烧而产生no2,so2或hcl之类有害气体的废液,用配备有洗涤器的焚烧炉燃烧。此时,用碱液洗涤燃烧废气,除去其中的有害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