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代理做账报税找安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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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有些代理记账公司没有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缺少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异议时,往往无法分清责任。因此在选择代账公司的时候,企业就要更加谨慎。
财务软件需要到财政局备案方可使用,有的代理记账单位没有采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软件来替代手工记账。 会计资料交接麻烦、不够规范。代理记账单位在接受委托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及资料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遗失或毁损时无法查找。 代理记账单位通常是定期或定时上门服务,日常业务可通过电话沟通,会计不是随时在单位办理和咨询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乱账是指组织机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是行为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记录不能得到正确反映,出现了记载事项与事实不符的现象。具体是指企业的经营活动的会计记录不正确、不真实。如果企业对于财务方面不是很上心,难免会出现乱账现象,这也是每个企业发展过程中为烦心的事,对于这种问题乱账清理审计就非常好,帮助了很多企业避免了不少问题,发现乱账问题并及时清理,帮助企业快速发展。
传统的会计服务主要是会计和审计服务,服务的品种主要有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会计账目审阅服务、财务报表编制服务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企业在求生存、求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新的会计服务需求。由此产生了管理咨询、投资服务等会计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