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指纹鉴定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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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铝粉法:用细毛刷沾少许细铝粉,轻轻拂过指纹表面,马上显示出银灰色指纹(若是黑纸上的指纹,显示更明显),用2cm宽的透明胶带小心的覆盖在指纹表面(注意不能留下气泡),再小心的将透明胶带揭起,平整的贴在另一张白纸上,就可得到清晰的、可长期保存的指纹。
印三酮法:将印三酮溶于无水乙醇或丙三酮中配成溶液(老师提供),用棉签蘸取溶液((到讲台上排队操作)),小心的拂过纸面,将指纹表面润湿,再用电吹风微风吹干,可看到红色的指纹显形。
潜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乾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类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类潜藏的指纹。
指纹是由手指皮肤上的隆起线构成的特花纹,这些隆起线的起点、终点、分叉和结合被称为细节特征点。指纹可以分为三类:明显纹、成型纹和潜伏指纹。明显纹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成型纹是在柔软物质上发现的指纹,而潜伏指纹则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通常不易被肉眼看到,但在特殊处理下可以显现。
指纹鉴定一般情况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特殊情况不超过六十个工作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特征检验与比较:在指纹鉴定过程中,需要确定检材和样本的类型特征,寻找细节特征和其他特征。对于指纹类型的不同,则无须对该指纹作进一步检验;若指纹类型相同,则对纹线细节特征进行比较。这种比较通常通过特征对照法进行,确保比较的特征具有性,即不可能在任何其他人的指纹上出现。一般来说,八个特征符合点是必要的。
司法鉴定很多时候都是一个取证以及证明事实的过程,采取的手段比较多样化,主要就是为了能更好的保障时间的真实性,但是更多时候我们的的鉴定是基于技术的基础之上,重要的一个鉴定手段就是指纹鉴定。
指纹鉴定是一种常用的生物识别技术,用于确认一个人的身份。下面是指纹鉴定的一般流程:
1.采集指纹:鉴定开始时,需要采集被鉴定者的指纹样本。通常使用墨水、粉末或电子设备进行采集。被鉴定者将手指按压在指纹采集器上,使指纹留下清晰的印迹。
2.分类与比对:采集到的指纹样本会被分类,常见的分类方法有“弓型”、“斜纹型”、“环形”等。然后,采用自动化系统对指纹进行特征提取,生成指纹特征模板。特征模板是一种数学表示,可用于比对和识别。
3.比对与匹配:已经采集到的指纹特征模板与数据库中的现有指纹特征模板进行比对。比对过程通过计算两个指纹特征之间的相似度进行匹配。如果存在相似的特征模板,说明此指纹可能属于某个已知的个体。
4.鉴定结果:根据比对的结果,可以判断被鉴定者的指纹与数据库中的哪个指纹匹配,从而确定被鉴定者的身份信息。鉴定结果可能是一个确切的匹配,也可能是一个相似度上的匹配程度。
现代科学技术给传统的刑事技术注入了新的活力,技术人员可用先 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对现场提取的痕迹进行显现。所以,现在对于疑难指纹鉴定,程序是这样的:,技术人员对检材进行“无损检验",即用各种光源一一自然光源、多波段光源、激光、长短波紫外光源等一一照射检材,利用不同颜色物质对光的吸收、反射率不同的现象,分辨出不同的手印;在“无损检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检材材料的化学特点,采取不同的物理化学检验方法,如“502”加湿熏显法、“DFO”显现法等;后,用放大镜将显现手印与嫌疑人手印进行对比,作出科学鉴定。